假日在速食店用功的小朋友被店員糾正了

沒想到跳針鬼還真是不少...明明自己就沒看清版主文章,就急忙忙跳出來"護駕"~
如果今天如同先前那位護駕仁兄這樣所說...就不會有什麼街友,流浪漢的問題啦..
每個人只要進去點一杯小可,就可以在24Hr營業的速食店家過個一整晚...
這樣豈不妙哉!!

護駕的仁兄一直頂著"只要我有消費,只要不作違法的事,我就是無敵的"
那反問一下,今天若是你守著規矩排隊,前面的人就呼朋引伴的找伴進來一起排隊...
你是否會覺得很幹,可是法律又沒規定不能插隊,你說是吧...

至於你所說的...
"佔著茅坑不拉屎當然不犯法,只是文明的社會凡事都以法律來做標準未免也太可憐了........
這是個民主法治社會.也許您並不認同.至於文化教養.這跟消費者權益並不相關.您可以放棄您的權益.
但社會的進步在於更多有勇氣的人追求屬於自己的權益"

有勇氣的人追求的是合理的權益,之前國外發生得來速燙傷顧客的事件,法院判賠不少金額~
這樣才叫作追求自己權益,而不是假藉著自己的權益,卻是妨礙他人的權益....
希望那位仁兄不要再跳針了....

PS:20多年前吃過麥當勞,這並不會比較聰明or帥氣....
tatami_chen wrote:
消費者 (Consu...(恕刪)


首先,是否為 消費者 ,不是你我的判斷,而是資方、廠商、店家給判斷。
服飾店、珠寶店、百貨公司的逛街人潮,是不是消費者?還在逛、準備逛、純逛不買的人是不是消費者?

再者,在速食店這種 私人(相對於公務)營業場所中,其消費行為你以社會標準(道德、自由)來討論,是不恰當的(沒有違法的前提下)。各個營業場所有權力設定自己的規則。同樣吃到飽餐廳,有的設限2小時、3小時、無限制。消費者有權「選擇」規則,但是消費者不能「改變」規則。

同理!.你不喜歡、討厭,速食店擠滿佔位的學生,你可以向店家反應,但是你無權干涉佔位的消費者或「不消費者」。
streetlover wrote:
1.題外話,20多年...(恕刪)


總覺得你在硬凹....

摩斯是營利事業, 你點餐當然有權力坐下用餐, 沒點餐卻霸佔位聊天看書, 請問後面要用餐沒位置的人是活該倒楣不早點來嗎?

再者餐點都吃完了! 如果不是顛峰時段位子不是很多你要坐到什麼時候是你家的事, 但是有些白目不知道再想什麼, 空著桌面趴著睡覺~看書聊天, 是怎樣? 一直在店內想找個位子坐下來用餐 的人請問要怎麼辦?

茅坑佔著卻不拉屎再看報紙, 後面要拉屎的人怎麼辦?

是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應有的權利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 點了餐坐下來享用, 你可以坐到打烊不走都是你的權利, 結果因為你的自私影響到後面的人應該享有的權利~

很多事情請將心比心, 社會並不是繞著你在轉動, 也請不要因為一己私慾去牽拖所謂消費者權益, 然後無限上綱


我做過餐廳服務生, 看過不少客人, 客人龜毛有時會讓我們進步, 但是無理取鬧的客人, 在適當的範圍我們可以容忍
當一個客人太超過時, 我們會請客人走人~~不再歡迎這位客人


*餐廳有時只有在逼不得已時才會請客人離開, 在大多數情況下通常不會主動去做請客人離席這種不禮貌的動作
chh33 wrote:
其實最大的問題是: 這些連鎖速食店或是咖啡館, 到底是讓人吃飯喝茶的地方, 還是讓人看書的地方? 然後是不是只要有消費 (不管金額大小), 我們消費者就有權利占用店家一張桌子數小時, 半天, 甚至一天?! 如果這個答案是肯定的, 那麼為什麼這些情形, 卻不會發生在小吃店或是餐廳?
...(恕刪)


因為.「速食店業者不處理」,放牌子、警語、這是他們認為的處理,他們不積極的處理,這是他們的權利。你我消費者可以有選擇的權利,當然 更多人是採取 妥協的方式,因為他們更愛業者的食物。

小吃店、餐廳 不用放牌子,消費者都不會這樣做,而放了一堆牌子、警語的速食業者卻是常態!答案很明顯!
一方有處理、一方不處理。
可以假設的說:速食業者如果採取同小吃店、餐廳的處理方法,那往後能不能確保讓 小學生、中學生 有種「吃漢堡是流行」的印象?!

這就還難說了!!!

spen wrote:
但是你無權干涉佔位的消費者或「不消費者」。


所以大家能做的也不過是卑微的在這裡給店員一個掌聲而已,不是嗎?

身為一個消費者應該也有權利,請一個用個人物品佔位置的消費者讓位吧!
不消費者,又不想讓位,請去點餐變成消費者。
好聲好氣跟你溝通又不讓位,當然也只能找店員幫忙啦!
可是一堆店員也怕事,不敢維護正常消費者的權益,
所以今天這個店員的的行為才會在這裡獲得滿堂喝采...

難怪教育部要砸錢推什麼"有品"運動...可悲又可笑的無奈啊!



spen wrote:
整個討論串看下來,近...(恕刪)


不是為店家講話都叫作工讀生...
那你們替學生講話的,其實也都是那些被趕走的學生嚕!?

社會價值觀偏離到這種程度?
這一點讓我也很驚訝~竟然還是有人可以是非不分到這種地步啊~

今天我們可以向店家抗議說,為什麼林北要吃飯卻沒椅子坐....
但是也要看情況吧,難道你會跑到鼎泰豐門口喊~"FUCK! 沒位子給我坐,還要我拿號碼牌喔"
現在情況明明就是一堆沒品學生,趴著睡覺,佔著位置(人卻消失),聊天喧嘩~就是沒人用餐~
所以大家才會這樣群情激憤地鞭學生們...

你所謂的店家縱容,營造假象,這種憶測性的推敲就不要拿出來講了...
你有證據?還是有內幕可以爆?還是你就是店家?
等你拿出來,我就會信你...
我目前就只能就我所看到的,將我心中的想法給說出來...

跟店家抗議,我不是沒作過...我在MOS網站也客訴過,也曾當面跟店員要求給我一個位置~
不過,為什麼吃頓飯還要這樣麻煩,就只是因為一群自私自利的小孩...
為了自己方便,別人管它去死...這樣子長大之後,不就又是另一個自私的大人...

你的整篇文章就一直繞著一個Kernel打轉~"不爽去跟店家說,不要只會罵小孩"
我相信大家說也說到爛掉了,情況有改善到哪嗎?
我們是人類,不是牛羊豬狗,需要一直鞭一直受人指揮才會作事...
明明多替別人想一想,不就什麼事都可解決,幹嘛一定要規定一大堆....這樣你才會比較爽嗎!?

我真的不是想替店家講話,我只是要替我的消費者權益出聲!!

PS:"但是 你無權干涉其他消費者的行為(縱然他不消費)。"
這位先生,都已經說不消費了,那還能算消費者嗎? 是打錯字嗎? 還是手誤?
一個連消費都不消費的人,還敢跟我搶位置坐,當場就罵下去了....還干涉哩...

對啊!每次看到在麥當勞看書的學生,感覺他們是再把妹!這麼吵的地方真的有辦法看書?下次就故意坐到他們隔壁,然後大聲聊天、吃東西!看他們是否真的有在念書!
spen wrote:
因為.「速食店業...(恕刪)


你點出一個我們都想不到的問題

一邊餐廳在巔峰時斷,只要客人吃完已有段時間,而外面又有大批客人等候,會委婉的請吃完的客人離開,或者限制用餐時間,離峰時段想坐到幾點都沒問題~

速食業者,不太會去管已在桌位上用餐客人的情況,說難聽點你在櫃檯點完餐結完帳,離去後在座位上用餐,已經不關他們的事,頂多維護一下環境清潔~

2邊飲食文化都不一樣

一般餐廳~比較溫馨、服務較周到、可能稍微會有點壓力、顛峰時請吃完客人離開
速食餐廳~自由、比較不受拘束、巔峰時客滿不關我的事,除非有人主動請我們處理
所以~假設
一般餐廳是共產制度
速食業者是民主制度

我來亂的~
js1657216 wrote:
所以今天這個店員的的行為才會在這裡獲得滿堂喝采...
...(恕刪)


我個人的看法,倒不覺得有向那位店員 喝采 的必要,在我的認知上,這是店家維護自己的規則,並沒有做出 「高於道德標準」的行為。買賣、消費,我付費取得相對應的報酬。這是應該的。

spen wrote:


我個人的看法,倒...(恕刪)


我也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只是在台灣卻是很難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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