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覺得那位好像是瓦斯工人請來的辯方律師...

都一直認為是版主的問題,瓦斯工人是無辜的...
舉這個例子 "在足球場上脫光裸奔" 來比喻此案
似乎有點牽強,我想法官大人應該不會接受
joshwang wrote:
這不算是性騷擾,因為...(恕刪)
白色之瞳 wrote:
既然大家意見紛紛,我來做個總結好了。
1. 版主請叫嫌疑犯瓦斯工上來回話,接受大家的訊問,不然單方面聽妳之詞,對瓦斯工不公平。

白色之瞳 wrote:
2.版主請PO照片,讓大家瞧瞧,妳是否有引誘瓦斯工犯罪的潛力,我相信大部分的男人不會為了一個姿色普通的女生丟了飯碗,另外那麼多護花使者在此為妳激辯三天三夜,妳該PO個照片犒賞他們一下吧。
您的這段話真心話"只要是女生"看了都會非常不舒服喔!!
白色之瞳 wrote:
3.版主請把MSN給我,我覺得基本上妳的法律知識有待加強,我來幫妳在教育。

,也許那個瓦斯工也很熟讀法律,知道要如何性騷擾女性才不會吃上官司
lilith wrote:
脫下褲襠 跟樓主拿鏡子 拿到鏡子卻說擦不到 麻煩樓主代擦 本身就有相當矛盾的行為
a.都能扛完瓦斯了 一定要在現場脫 而不是在廁所脫? 就算是知識不高也不會這樣吧
b.拿著鏡子自己真的擦不到? 你想想就算是體型略胖者抓不到自己生殖器嗎? 那他上廁所不就要別人代勞?
c.一個人痛哪裡自己最清楚,叫別人擦就比較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