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女生宿舍的男宿舍人員可以隨便開門進入嗎?

aristocracy wrote:
一下子說『這是什麼合理化犯罪的想法啊!!』
接下來說『我可不是法官用法條指責他們犯罪』

你到底想說什麼?

前面已經提到『違反法律才構成犯罪』
你用『奇怪的常識』指責他們犯罪
又說『我可不是法官用法條指責他們犯罪』
都給你講就好了啊!

另外一句
『但輕描淡寫自治會失當行為~但這確是比占用更失當的行為』
有道德瑕疵的人比觸犯法律的人更該譴責?

我真是猜不透你啊!


你真的很好笑, 你摘錄的兩句話剛好相呼應啊,

"犯罪" 在大部分人的常識中是做下不好的事, 對吧!!

"犯法" 在大部分人的常識中是做下違犯律法規條的事, 對吧!!

那我前面提到『這是什麼合理化犯罪的想法啊!!』, 其中犯罪就是指"做不好的事".

再來『我可不是法官用法條指責他們犯罪』, 其中犯罪也是指"做不好的事"所以才不用"犯法", 當然我也可以把這句中的犯罪改成"犯法", 如果你這麼喜歡這個字就自己鍵盤打一下, 在道德認為不對的事當然不會去用法條指責他們不對.

那我在『但輕描淡寫自治會失當行為~但這確是比占用更失當的行為』中把做不好的事寫成行為又有什麼猜不透?!

例子:
如果, 宗教中講犯罪...有罪的人會下地獄

如果, 和尚不小心有了妄念...罪過罪過

如果, 前面有個正妹...真是引人犯罪(不是犯法喔)

如果, 女生看王子有壯壯的肌肉...王子說自己沒辦法每個都照顧到真是罪孽深重

照你的邏輯, 我真的猜不透你, 也難怪你一直誤解.
bebe123 wrote:
喔~~
原來 未經之會 直接 開門
只是禮貌問題而已喔~

那我想到奇怪的畫面~~
經過每個住家
都開一下門 (門沒鎖的話)
看一下 裡面 有什麼東西
然後不進去~

經過每台停路邊的車子
開一下門
看一下 裡面 有什麼東西
然後不進去~

請注意身份的問題
文中兩位男性是宿舍人員

而你舉的兩個例子中
你和屋主是什麼關係?
你和車主是什麼關係?

jiuanwenbaobai wrote:
同意aristocracy大大+1

小弟覺得realopen , 是否 , 不是這幾個亂搬人家桌子的女大生 , 就是她們的同學呢 ?

小弟用的可是疑問句哦 .....(恕刪)


你有疑問句, 我也剛好看到, 回你的答案, 不是.

當然你問我後也會有禮貌的讓我問啊, 不過我不想問你是不是那兩個行為失當的男大學生的親友來先發制人的.

當事人兩邊都有不對, 不過社會對小事小案的執法過當可能有些人有意見吧,

因為大家也不希望換成是政府執法過當.
aristocracy wrote:
請注意身份的問題
文中兩位男性是宿舍人員

而你舉的兩個例子中
你和屋主是什麼關係?
你和車主是什麼關係? ...(恕刪)


亂開門 不是沒犯法嗎?
只是禮貌問題????
跟路邊的車主房主 有沒有關係 很重要嗎?
反正只是沒禮貌而已

文中兩位男性是宿舍人員
這樣感覺 很像 討債公司
跑到債主家裡
強行拿走物品抵債 感覺很像

更像是某社會新聞
某某女學生偷竊商店內的東西
保全 以報警為脅
要求 女學生衣服脫光
看看還有沒有 東西
人生忙忙碌碌所追求的,大多是虛情假意,而所得的是無常和煩惱。
realopen wrote:
你真的很好笑, 你摘錄的兩句話剛好相呼應啊,

"犯罪" 在大部分人的常識中是做下不好的事, 對吧!!

"犯法" 在大部分人的常識中是做下違犯律法規條的事, 對吧!!

那我前面提到『這是什麼合理化犯罪的想法啊!!』, 其中犯罪就是指"做不好的事".

再來『我可不是法官用法條指責他們犯罪』, 其中犯罪也是指"做不好的事"所以才不用"犯法", 當然我也可以把這句中的犯罪改成"犯法", 如果你這麼喜歡這個字就自己鍵盤打一下, 在道德認為不對的事當然不會去用法條指責他們不對.

那我在『但輕描淡寫自治會失當行為~但這確是比占用更失當的行為』中把做不好的事寫成行為又有什麼猜不透?!

例子:
如果, 宗教中講犯罪...有罪的人會下地獄

如果, 和尚不小心有了妄念...罪過罪過

如果, 前面有個正妹...真是引人犯罪(不是犯法喔)

如果, 女生看王子有壯壯的肌肉...王子說自己沒辦法每個都照顧到真是罪孽深重

照你的邏輯, 我真的猜不透你, 也難怪你一直誤解.

的確很好笑,我快笑死了啦!

連犯罪的定義都不知道
我相信你真的沒有法律常識

我也不打算再解釋給你聽
講到讓你聽懂,我的鬍鬚都會打死結!

請繼續發表你的謬論吧!

aristocracy wrote:
的確很好笑,我快笑死了啦!

連犯罪的定義都不知道
我相信你真的沒有法律常識

我也不打算再解釋給你聽
講到讓你聽懂,我的鬍鬚都會打死結!

請繼續發表你的謬論吧!


呵呵~我人很好的,

我不會不讓你找台階的.
bebe123 wrote:
亂開門 不是沒犯法嗎?
只是禮貌問題????
跟路邊的車主房主 有沒有關係 很重要嗎?
反正只是沒禮貌而已

就事論事
依法論法
兩位男性為了尋回失竊或遭到侵占的物品
沒敲門就打開女生房間的門
僅站在門口並未闖入
有阻卻違法事由
的確沒有觸犯任何罪名

而你舉的例子
隨便打開他人房屋的大門
可能觸犯刑法第 306 條
隨便打開他人的車門
可能觸犯刑法第 307 條

沒禮貌而已?
你可以試一試啊!
bebe123 wrote:
文中兩位男性是宿舍人員
這樣感覺 很像 討債公司
跑到債主家裡
強行拿走物品抵債 感覺很像

有阻卻違法事由
所以一點都不像
bebe123 wrote:
更像是某社會新聞
某某女學生偷竊商店內的東西
保全 以報警為脅
要求 女學生衣服脫光
看看還有沒有 東西

女學生若照做是她太笨
可以把保全告到翻掉

但跟這件事毫不相干
也沒有相似之處

aristocracy wrote:就事論事
依法論法
兩位男性為了尋回失竊或遭到侵占的物品
沒敲門就打開女生房間的門
僅站在門口並未闖入
有阻卻違法事由
的確沒有觸犯任何罪名...(恕刪)


aristocracy大大說的很好 !!

那個真正打開那位 , 有沒有看到專家啊 .

有無阻卻違法事項是重點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可是 我是不清楚

但就像前面有人說到

有很多人都會去搬交誼廳桌子用

她們當時看到別人用 就跟著用了吧

也因為那些去搬的人都沒事

她們就誤會了吧

但一聽到那是不能搬來用的

也就趕緊放回去交誼廳了
(交誼廳是男女宿都有 每層樓也都有)

還回去之後事情也就結束了

我也告訴她們公約上有寫不能

她們知道後也不敢再搬 也知道這樣是錯的了

但我覺得奇怪的是 男性人員

要說公眾利益嗎?

各位大大有沒有發現

我已經說了 她們知道時 東西就放回去了

不是說她們沒錯 而是說我不是站在"她們"的立場講

而是這裡是 女宿 他這種行為有一次 一定有第二次

所以希望不要再次發生 會危害到女住宿生權益

因為我是不知道 他們是不是只有有人犯錯時才會出現

搬桌子這件事她們得到教訓是應該

但我是怕出現男性人員再度進入女宿的行為

我是不知道正常來說別的學校如何限制男女宿

但我只是認為男生的出現 是不應該有

前面也有人說到 之前沒有男性人員入女宿嗎?

答案是有 但都是因為修理東西 女生需自行帶修理的人入內

而且 我遇到的 都會事先告知 將要入內 讓我們先將私人物品收好

所以我才會覺得這次得事情很誇張

並不是指責他們完全不能入內 而是要事先通知 並非直接前往
evajanice wrote:
可是 我是不清楚
但就像前面有人說到
有很多人都會去搬交誼廳桌子用
她們當時看到別人用 就跟著用了吧
也因為那些去搬的人都沒事
她們就誤會了吧

這叫推卸責任
身為一個住宿大學生,應有主動查詢、了解生活公約之義務
不是像小學生一樣,犯錯後說一句"哇嗯災"就沒事了,除非伊蓋"美面"(大誤!)
難道很多人翻牆、闖紅燈、不帶安全帽都沒事,所以我被抓的時候也可以說是誤會了嗎?
真是美麗的誤會
evajanice wrote:
但一聽到那是不能搬來用的
也就趕緊放回去交誼廳了
(交誼廳是男女宿都有 每層樓也都有)
還回去之後事情也就結束了

還回去了???
咦?
那男宿舍人員打開房門看的是桌子是???
請大大釋疑
evajanice wrote:
前面也有人說到 之前沒有男性人員入女宿嗎?

答案是有 但都是因為修理東西 女生需自行帶修理的人入內

喔,那就是有囉,表示男性人員還是可以因故進入吧
所以重點也就不在男性人員進入宿舍這點上了

重點就變成是未事先告知就直接來要東西的行徑吧
當然你認為他們態度惡劣(未敲門開門、不能等、故意擋道(主觀))
但我想這種公物被拿走的事,對方也沒什麼義務要婉言跟拿走的人交涉吧
evajanice wrote:
並不是指責他們完全不能入內 而是要事先通知 並非直接前往

我猜想,他是怕事先告知,會打草驚蛇無法人贓俱獲,還會被你們反將一軍
我這樣想會不會太邪惡了
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 但願它永遠不被改變 許多夢想總編織太美 跟著迎接幻滅 愛上你是最快樂的事 卻又換來最痛苦的悲【永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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