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光王儲 wrote:08/14凌晨00:15(08/13半夜),蔣站長發出令人動容的慈善活動宣言:
不捐就是不捐~~~...(恕刪)

小弟當時也受到感召,因此戴上面具三十天~

事隔一個半月,災民早就不知道怎麼過來的了,蔣站長總算有動作了,
發表了一篇童心協力捐款記錄,也很遵守NPNT的原則,有附圖為證。
但是問題來了:以捐款記錄為標題,內文第一句也開宗明義的說到:今天完成了第一次的捐款

結果…這次所謂的「捐款記錄」、「完成捐款」…云云,原來…是把錢從左手轉到右手?

如果只是「暫存」,那麼應該不叫「捐款記錄」,更稱不上「完成捐款」吧?差很多耶~

在眾網友的監督質詢之下,蔣站長終於在又再隔了一個月之後,再次做出回應:

原來還在跟幾個小學聯絡瞭解需求中?過了多久了?到現在已經快三個半月了…
OK!我個人勉強可以接受,至少有在動作。但是可以給個目標期限嗎?
哪有人這樣完全沒有期限一直以「聯絡瞭解需求中」為藉口的?
那不如讓小弟來保管這筆錢,等到確定要捐出去時,我個人再外加總額的二倍~
大家說好不好?(但是要給我時間來「聯絡瞭解需求」,不能限制我何時捐出去喔!)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