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也是頂客族 看來二代健保也是對我不利的
不過說實在 在不了解整個法案的動機 規則 細項的情況下
我不能說這是一個不公平的法案
尤其在一開始看起來像是對單身及頂客族不公平
但是後來又了解到單身與無子女者到年邁時或許又會多花一些社會資源之後
這原本看似不公平的法案 又很難說它到底公不公平了
我想或許有些人跟我一樣
只看到事情的一部分 而針對只看到的那一部分說出心裡的想法
所以我打算去好好了解一下這個法案的細節
畢竟看事情要從多面向 才能看到事情的癥結
ps
昨天看新聞知道這項健保法已經被暫時否決了
有誰知道有關立法院的各項決議 該去哪裡才看的到哪些委員贊成 哪些反對嗎?
我想 我該好好了解一下立法委員在院會裡所投的票了
而不是每次選舉 投完票 就不管他
tpda wrote:
記得一代健保雇主負擔60%,政府10%,民眾30%
但二代健保變成雇主負擔35.5%,政府26%,民眾38.5%
有錯請指正,謝謝!
政府的負擔還不是來自民眾的納稅錢
26+38.5=64.5%
你當然搞錯了, 不管一二代健保, 雇主負擔都是佔總保費的35.5%
先看這張表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1&menu_id=5&webdata_id=133&WD_ID
你說的60% 10% 30%, 是第一類第三種身分"公民營事業、機構等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
但是健保不是只有這一類, 還有公務人員、私校員工、雇主自己、公會成員等
所以, 雖然第一類第三種投保身分的負擔比例是雇主負擔60%,政府10%,民眾30%
但是在總保費裡頭, 所有企業負擔其實是佔總保費的35.5%
而二代健保的規畫是維持此一標準, 在比例上, 政府、企業、個人, 比例維持不變, 沒人多也沒人少
不過二代健保在企業負擔的收取方式有改變
過去企業雇主負擔是依附在投保員工身上, 員工繳多少, 企業就相對繳兩倍
二代健保的規劃則是企業改採總額制, 先算出預估總保費之後, 乘上35.5%, 就是所有國內企業應負擔的保費
然後將 個別企業申報的總薪資/所有企業申報的企業總薪資
得出個別企業應負擔比例, 乘以企業總保費, 就是個別企業應負擔的健保雇主負擔
不過講這個都太晚了, 二代健保原規劃已經不實施了..or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