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飯 wrote:
你要認真我就認真2....(恕刪)
我常安慰自己認真就輸了,
我也只能以此句話勸你。
最後我只能說一般民眾的台灣法治教育,
從多數網友之回覆內容來看是失敗的。
Eddychiu wrote:
其實在台灣,酒駕的行政罰、刑事罰、民事求償都是有相關規罰的
誰敢說酒駕的罰則是輕的,只是刑法在法律上是最後手段、從舊從輕論罰
要以刑法科刑,要考量到被告的心態、責任,是該以100%完全負責任來處罰還是不該
光責任上的釐清就可以引申出很多相關法的原則
大部分人只會嘴炮,法律常識卻非常欠缺,我真的覺得教育部應該在基本國教上開法律常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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