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有印象的是
1.把玩具手槍的子彈(類似BB彈但比較大顆) 塞到一邊鼻孔裡 結果挖不出來越來越進去 被媽媽帶到耳鼻喉科夾出來

2.把玩具塞進新買的錄放影機錄影帶口,結果卡住拿不出來 還裝死說不是我用的

3.把家裡20吋電視背面給拆了結果被電到不敢講 晚上偷偷躲在棉被流淚以為自己要掛了

下場當然都是免不了一陣毒打

上面有人提到車裡的點煙器
我小時候也覺得點煙器很神奇 看大人把它按下 跳起來之後拿來點煙居然就會有火了
有一次我坐在前座也想如法泡製 把點燃的點煙器往自己嘴唇靠近(小朋友當然不會叼煙) 結果聽說嘴唇黑了兩個星期(燙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