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1016 wrote:
真的是雞同鴨講耶...
不是說那十幾萬交的不對
而是萬把元就可以配對
知道有適合的捐贈者..
再繼續花錢進行下面的療程
這樣很難嗎?
一定要打包一次把用的到用不到的錢全部收齊
才給配對有比較好嗎?
就像是你婚禮訂桌試菜遇到以下兩種狀況
1.試吃的時候就要你把全部的錢交齊..
等妳不要訂這家餐廳..
餐廳再把錢扣手續費之後慢慢還你
2.只要試吃那桌的錢..吃完再決定要不要..
難道2不是比較好的選項嗎?
不覺得1很不合理嗎?
還是偉大的慈濟贊同者都這麼猛
覺得每個人都灑錢灑很大?
按照你餐館的例子
應該說每個餐館都有他的收費方式
今天這間餐館就是需要按照1的方式收(講難聽點,你不喜歡這個收費方式你可以不要在這邊辦喜宴)
但他有附註,如果你沒錢辦喜宴,他們還出錢幫你辦
我不曉得,這種餐廳你還要挑惕甚麼
如果你還是要拘泥在收費方式的話,那這篇就是我最後回覆你的文
祝福你
p.s.以上紅字僅為我個人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