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2pg wrote:當電腦作業人員下令選...(恕刪) 敢問bv2pg大大...有幾個問題請教:1. 關於八年內四次,如果收到教召令,但人都在國外。這樣也算所謂的4次嗎?是否都是需要報到,才算四次呢?2. 如果收到教召令,人已經在國外了,那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謝謝!!!
想被點到的人,卻偏偏都點不到,不想被點的人,卻常常中獎很嘔,我希望國防部的制度可以Update,讓想回去的阿兵哥,自己去官網站報名。我想很多人一定很想回軍中看看以前的難忘回憶(因我是一個很念舊的人)。假如教召制度可以改成自願教召,我想因該可以解決很多人的問題。因為以前我在當兵時,軍方一直在鼓勵自願役方式。
小孟孟566 wrote:敢問bv2pg大大....(恕刪) 照您的說法來看也就是說過去的四次您辦理的是"核免"並沒有"報到"這個事實所以在法規上是不算次數的因此會繼續收到教召期間人在國外或預計要出國的話就是到就近的縣市後備指揮部去辦理出國和免囉
如果真的不想教召,又有養家活口的壓力可以參考以下規定:應受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之後備軍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緩召:1.患病經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2.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3.現任國民中、小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一年以上,經審查核定者。4.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1).無同父兄弟者。 (2).有同父兄弟者,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在營服役者。 (3).有同父兄弟,均未滿二十歲者。 (4).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5).家屬患有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者。 (6).無同父兄弟而其生父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本人年齡逾三十歲者。 (7).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在追訴中或受羈押處分者,或犯罪判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8).前項緩召原因消滅時,仍受召集。如果沒有符合的話...那表示你們的生活條件、水平還算是中上就乖乖去教召吧....
請教一下我那個年代部隊以步兵師及裝甲旅為主若發生戰爭, 動員編成的的部隊其型態主要也不脫上述兩種但現在精實後以機械化步兵旅及裝甲旅為主同樣,動員編成也是上述兩種為主嗎真若如此, 有哪麼多甲車可使用嗎?還是說有可能動員編成的是步兵旅或摩托化步兵旅啊?若是靠兩條腿前進的步兵旅就慘了現在的阿兵有長距離行軍訓練嗎?bv2pg wrote:照您的說法來看也就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