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噹噹噹!))) wrote:
如果店家刻意漏了某項商品沒結帳,然後串通工作人員把你攔下搜包包
最後人贓俱獲
嘿嘿嘿嘿.............
那也沒事的. 法律講求的是無罪推論, 除非店家能証明你有犯行(偷竊是要有實質犯行才能定罪), 否則你可以反控店家因作業疏失造成你人格受損, 是可以求償的. 拜託大家有點法律的常識, 不要老是自己先把自己圈起來等人家來欺負你. 今天我高興帶什麼進量販店都可以, 只要在進入口沒被攔下來, 在出口店家都不能說什麼. 至於過警鈴逼逼叫, 店家頂多只能看收據, 這叫澄清問題, 你在此時仍是跟其他人一樣無罪的, 沒有人可以叫你停, 除非他叫警察來. 至於翻包包, 有人拿這跟海關比, 根本是風馬牛不相關. 一個是執法單位, 一個是營業單位, 有何甘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