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ychiao wrote:
我就住當地,與該單位...(恕刪)


請問633花多少錢請您幫她消毒?,用壓榨外傭貪下來的錢嗎?偵查都還沒結束就急著消毒?
weychiao wrote:
我住美國密蘇里,本人本人與劉處長有數面之緣..個人覺得十分遺憾。對於部份國人不分青紅皂白一付正義魔人的嘴臉,甚感痛心
.(恕刪)

你是劉姍姍的親朋好已經確定無誤,
(劉小姐的地位不低,跟她見幾次面,又說她待人如何,可見是朋友絕對沒錯)


此時不進來批判你

就對不起受傷害的菲籍勞工,



光是白紙黑色的契約總要有人來擔當刑罰,

如果把這件事說是執行公務就會陷國家於不義,
就坐實以契約詐欺之實來行國家付予在國外代表的公務,
這是連臺灣政府都會拖下水了~~代表處的行為在國外代表臺灣政府

不管如何!
四個人證跟當初的契約物證,
要全身而退已經不可能了!


我本來只是個在閒聊版的愛搞笑的嘴砲咖,
從來不參與這樣嚴肅的話題,
但是看到越有人想護航消毒,還有經常在轉移話題的人越想歪掉這主題,

我就更想討論這議題了!




爹親娘親不及蔣大親, 天大地大不及mobile01的恩情大, 千好萬好不及管妹好。

weychiao wrote:
我住美國密蘇里,本人...(恕刪)


看來你跟劉珊珊一樣錯把美國當台灣,

奉勸你....小心FBI......

weychiao wrote:
我住美國密蘇里,本人與劉處長有數面之緣,也曾數次於堪薩斯新聞處辦理各類證件、認證事宜
對於網友一些錯誤的推測與說法,本人覺得有必要對你們說明

1 由堪薩斯同仁向FBI作證檢舉?? 這的確是。但是是堪薩斯的外籍顧員作證檢舉。想也知道不可能是外交部派的台籍官員。向FBI檢舉自己上司,回台灣還混什麼,跳機算了

2 於薪資短給,且先不論其原因與動機為何。如果餘額並不是劉姍姍自己收入口袋〈外交部與FBI均證實劉處長就是向外交部申請590,給該菲傭就是590〉。這至少以台灣國民立場而言,無可厚非。

3 是否濫用公器?公務?駐美地方代表,如派到別國一定是大使級。大使有官邸。打掃官邸你説是不是公務?

4 限制自由、超時工作? 家有外傭的出來講一下,貴府上外傭每天幾點上班,幾點下班? 你們收不收外傭護照〈這就是被指控最嚴重的罪名〉

5 為什麼是590?,590乘以匯率就是台灣基本工資〈外勞薪資〉,該菲傭應待過台灣,再引荐來美。薪資來之前應該是有口頭約定。只是在美國合約必須填寫美國最低薪資。之後該菲傭於同鄉好友聳擁下不認口頭約定,因而造成後續事端


其實某些人也大可不必一付痛打落水狗的姿態,劉姍姍行為在台灣萬分正常,錯是錯在他在美國也這麼幹,你還沒被抓,可能只是台灣沒FBI

最後,劉處長為人挺和善,努力推動與美國地方政府的外交,熱心僑務,對到美中參展參賽的國人也熱心幫助,是少數有認真作事的台灣官員。臨退之前發生這樣子的事,我個人覺得十分遺憾。對於部份國人不分青紅皂白一付正義魔人的嘴臉,甚感痛心...(恕刪)




如果平常為人和善,
怎麼證人一面倒?
表示633平常待人就已經是ooxx...
證人才會咬他一口啊!

把台灣那一套搬去用還要怪人家政府什麼的,
只能說剛好而已!
種田養山羊去~
虐傭??? 麻煩你們告訴我台灣誰家外傭8點上班,5點下班。護照自己保管?
我已經說過劉姍姍行為在台灣萬分正常,錯是錯在他在美國也這麼幹
另外,該菲傭星期日還都有上當地菲律賓教會,是教友幫他檢舉

講直白點,不就逃跑外傭反告顧主。
這台灣逃跑外傭每年可是上萬
要照各位說法,台灣顧外傭的是否每個先關5年先???

劉珊刪起訴5年,那是只能說是美國制度問題

另外,該菲傭與劉珊珊2個當事人,皆由中華民國外交部應徵、中華民國外交部委派、中華民國外交部支薪。是否公務,於情於法於理,都是中華民國外交部說了算。美國檢方的自行認定,竟然有國人贊同,真是天下無奇不有






weychiao wrote:
我住美國密蘇里,本人...(恕刪)


奇怪, 怎麼還會有人幫633說話? 還合理化"4 限制自由、超時工作?" 這一點. 真是令人看不下去.
CCHO

weychiao wrote:
虐傭??? 麻煩你們...(恕刪)


我家就是



上班時間自由
反正我不要看到廚房髒髒衣服沒洗地板有腳印就好
所以她通常每天打掃個三四個鐘頭就能去做自己的事了








不要把你們公然違法的事說得理所當然的
好像不違法就不正常似的

丟盡台灣人的臉呀





改天是不是要說
台灣都逃稅很正常
所以到美國逃稅只是順便而已?


在台灣喝酒開車很正常
所以到美國喝酒開車只是比照辦理?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weychiao wrote:
我住美國密蘇里,本人與劉處長有數面之緣...(恕刪)

請問密蘇里也有燦坤嗎?
那裡的店員也會賣舊英文版遊戲給人客嗎?
金害!
種田養山羊去~

weychiao wrote:
虐傭??? 麻煩你們告訴我台灣誰家外傭8點上班,5點下班。護照自己保管?
我已經說過劉姍姍行為在台灣萬分正常,錯是錯在他在美國也這麼幹...(恕刪)

怎麼不提633對外傭動粗的事??!!
難道你也要說台灣人全部都對外傭動粗

weychiao wrote:
另外,該菲傭與劉珊珊2個當事人,皆由中華民國外交部應徵、中華民國外交部委派、中華民國外交部支薪。是否公務,於情於法於理,都是中華民國外交部說了算。美國檢方的自行認定,竟然有國人贊同,真是天下無奇不有...(恕刪)


派駐在國外的公務員遵守當地法令好像是常識吧?

誰應徵誰派的誰給的薪水那是你家的事,

於情於法於理違反當地法律就該吃官司,

唯一的生路就是外交豁免權,

不過我想你應該已經知道我們簽的條約"外交豁免權僅限公務".


weychiao wrote:
虐傭??? 麻煩你們告訴我台灣誰家外傭8點上班,5點下班。護照自己保管?
我已經說過劉姍姍行為在台灣萬分正常,錯是錯在他在美國也這麼幹...(恕刪)


你既然知道他錯在哪了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你這樣衝出來是太無聊想被圍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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