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d64317 wrote:
今日世界上共有十七個國家實施類似鞭刑,如阿富汗、巴哈馬、汶萊、伊朗、安曼、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南非、蘇丹、史瓦濟蘭、千里達、托貝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辛巴威及新加坡。
很好我们跟這些國家同等級
跟新加坡同等級有什麼不好?
新加坡是有名的集權國家
但他們的國民都以國家為榮
記得十幾年前
有位美國少年在新加坡被判鞭刑
美國總統為他求情
新加坡不鳥美國照鞭不誤
這名少年若是在台灣犯罪
AIT主席只要咳個兩聲
我們政府一定立刻放人
當美國小弟也不是這樣......
學新加坡有什麼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