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rder09 wrote:那我再問敏感話題,大...(恕刪) 大型遊行活動應該會有警察出來控制,並不是因為是同性遊行才管制。大陸現在對同性戀的態度就是,越發达的城市就越包容。落後的城市思想也相對保守,沒這麼快接受。我對同性戀的觀點就是:我雖然不喜歡,不支持,但是我不會去阻止干涉人家,這是他的權利。
以一個台灣人的立場,問一個不專業的問題,不敏感~~如果一個大陸官員,但是他並非共產黨員,倘若紀委找他喝茶,因為某些觀感問題,但是又構不上犯罪,譬如:找小姐、包二奶之類的...那麼能怎麼做處份?雙規?不痛不癢...雙開?又沒黨籍、更不可能有黨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