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hou38 wrote:
去年參加過小學的同學會,..在台南的安平某間餐廳,
您的回答讓我想起當初有人扯我辮子,每天用腳踢我座位,而且還老是欺侮的一位男同學,
上面樓主所說的跟您所說的事他都做過,
但現在並不是一個罪犯,反而是南科裡蠻厲害的工程師,
所以請問您能肯定會做那些事情的人,必然是會做壞事的人嗎?


1. 工程師只是職業,你怎麼知道他實際上是君子還是小人? 檯面上一堆人亂七八糟,做得事沒有操守,自私自利,以鄰為壑,吃人不吐骨頭,害人從不手軟,可也都不是所謂的"罪犯",因為聰明、小心的規避了法律的規範.
2. 小時候是惡棍,長大也是惡棍的機率極高。人的行為準則(本性)就是從小養成,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3. 惡人做的惡事,是惡人的外部成本,小從亂丟垃圾、亂排廢水,大到賣有毒食品,詐騙,甚至殺人搶劫,損失的社會成本,是大眾共同承擔。十個小垃圾,長大後九個變成大垃圾,一個變成正常人..從總效益的眼光來看,應該在小垃圾時期就全部回收,避免長成大垃圾。
你犯了兩個錯誤:

一、孩子的父母在現場,遇到問題,應該是直接跟孩子的父母講,如果孩子的父母置之不理,你可以聲明,那你就要動手直接處罰囉。

二、處罰孩子的方式有很多,立正等、打屁股,賞耳光、打頭真的不是很好的處罰方式。

我覺得一家人,你可以直接跟你哥講清楚,如果是你嫂子希望你當面,那你也可以就你覺得的感觸講明白。

qqycj wrote:
話不是這樣講 小孩子講不聽
又掀裙子又吐痰又打頭講了有不聽 還變本加利
講的輕鬆 如果打的是你 吐的是你 掀你的裙子講又講不聽...你怎?
沒修理他實在是顧及孩子父母的顏面 父母看到孩子這樣自己還不自動去管管孩子
都沒當場修理了 父母看到還不自動...這叫給你臉結果你不要臉 一而再 再而三 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很對
還看臉色 這直接開罵小孩怎麽教的剛好而已....小孩白目 父母也白目不是嗎?
應該他來給你...拍謝拍謝~才對啊!


請帶著孩子去找他父母,請他父母管教,並告知孩子剛剛做了什麼事

而不是當著大家的場合,打孩子巴掌

並且還補刀說孩子的爸媽不會教養,沒有家教

固然孩子行為是錯的

但是既然我們是大人就應該有大人的行為

我不認同孩子的爸媽作法

但是此篇是樓主問是否應該再道歉一次

我只就我的認知認為這樣是好的

我哥哥姊姊的孩子做錯事,我也只是口頭訓誡,絕對不會動手

大哥不主動管教,也是應該口頭跟哥哥反應這樣的管教是否洽當

目前他們的狀況,難道要因為這件事情老死不相往來嗎?

太多的網友糾結在這孩子的行為上了,而忽略了其他人與人的人際關係

孩子有錯,有千百種的方式可以教育,因人而異

不管結果如何都是孩子的爸媽要承擔的





名人名句都是唬爛您的
purpleocean wrote:
工程師是職務名稱,...(恕刪)


我沒在釣魚,好像釣到很多分身跟閒置沒用的帳號...嗯嗯~~
其實您心裡很明白我想說的是甚麼?不是拘泥在那個身分...

樓主姪子拿的光劍打樓主手心,可以解讀惡劣男孩從小有暴力傾向,
也可以解讀為男孩跟姑姑鬧著玩,您要想信哪一種?...
好像辯這個蠻無聊的...但是如果樓主說外甥拿著真劍跟武士刀,
那我覺得確實就是只有可怕這樣一種解讀可以說了....

aronyang wrote:
1. 工程師只是職...(恕刪)


好巧喔~~你們兩個人有心電感應嗎?怎麼說得那麼相似?
要不要私信確認一下,說不定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呀??

㊣水工生 wrote:
請帶著孩子去找他父...(恕刪)


是的,所以首篇我也勸樓主主動道歉,
但道歉是因為是家人,沒有利害關係的情況下,這樣的道歉是最能解開心結的.

hchou38 wrote:
我沒在釣魚,好像釣到很多分身跟閒置沒用的帳號...嗯嗯~~


我提出工程師只是個職稱問題,是在釣啥魚啊?
老實說你之前的回文邏輯我真的看不懂,所以根本不會針對你管教的理念回文
只是我自己就是工程師,太清楚工程師約砲劈腿喝茶買魚這些鳥事了,
所以才提出這個盲點,
如果你認為這樣是在攻擊你,那我也是醉了

樓主抱歉,佔用你的樓回這些無聊掐架文


蜜小雪 wrote:
我知道,我有這樣的...(恕刪)


不好意思,看到您的分享。

很多人其實不喜歡肢體碰觸的,就算被小孩肢體碰觸,也會造成有些人的不舒服,所以鄰居覺得不開心也很正常。

只是在下很好奇的是,即便您對鄰居打小孩的行為很不爽,您可以選擇老死不相往來,何必想辦法把鄰居弄走?除非鄰居真的態度惡劣至極,否則不需要這樣吧?

如果鄰居沒有其他不好的行逕,光這點就弄走別人,似乎沒風度了些?

被自己人教訓比被外人教訓來得好 ,
個人覺得不需再次道歉.

但現在有相當多的寶媽想法可是非常的恐怖

自己的小孩只能自己教,別人無權教訓
自己的小孩絕對是白馬王子,白雪公主
自己的小孩永遠都是最棒的
自己的小孩在外面都不會做錯事,有錯都是別人的錯
老師是授課員,也無權教訓我家小孩
老師要照他家的想法教育學生
雨宮瑩 wrote:
今天我大哥他們一家人...(恕刪)


我覺得妳是對的

但是打巴掌 小孩子會有陰影

打屁股比較ok
在公眾場所也遇過這種猴孩子,
有公車來往的馬路上玩球,
餐廳奔跑玩食物,
一直騷擾別人,爸媽只顧玩手機吃吃喝喝沒在管,最後我放大絕,
故意挑個摔倒不會受傷的地方伸腳讓他們跌倒,或是害他們打破碗盤翻倒桌椅搞的全部人都看他們丟臉放聲大哭,應該就夠了,曾經目睹車禍是因為小孩馬路玩躲避球,跌跤不見血這種還好,出人命才可怕。
風雪月戀 wrote:
不好意思,看到您的分...(恕刪)


或許我該換個方式說這件事情, 我沒有那麼厲害可以讓人搬家, 但是, 我絕對出了很多力去促成這件事情發生。 原因是我兒子是第一個, 後面有其他的第二個, 第三個。 。。。 理由都越來越奇怪。。。 反正, 你就是不該碰到她家任何人就是了, 連她們母女三人先進電梯, 也不讓其他的人進去, 要求別人另外坐。 偏偏, 她們很愛行使她們的權利, 天天到處帶著兩個女兒在公共區域玩樂, 連別的小女孩也不能碰她們, 還被推了出去溜滑梯。。。想當然, 事情就越吵越大。。。後面我不再說了, 請諒解。


我有個妹妹, 是不喜歡人家碰的。 所以, 她碰到陌生人, 會先說明清楚。 小孩弄髒她, 她也是很很的喘口氣, 去自己洗乾淨, 然後請朋友帶走。。。 她盡量不坐大眾交通工具。。。 這些都是她的選擇。

但是, 你帶小孩到兒童遊樂區,跟別人的小孩一起玩樂。 然後突然, 要求別的小孩都不准碰到你, 碰到就反手一巴掌給一個幼稚園大的小孩。 今天, 真的鄉民都覺得這樣是對的嗎? 沒有人在那巴掌前, 知道你不喜歡人家碰阿。 那, 不喜歡人家碰, 你就不要去那種場合,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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