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公佈給左鄰右舍知道?(恕刪) 當然可以!小罪阿!小王如果真的硬要鬧,就是真愛了!花錢搶親阿!沒有傳單,至少要鄰居舉證是誰說的阿!(3姑6婆最愛講又愛撇乾淨了!)不然消息都發出去了,每天這樣指指點點壓力也很大整年下來,你不會想要搬家或是離婚嗎?要是我,都紅杏出牆了,就談小孩和財產,大吵一架才能離婚阿,順便再告個小王不痛不癢的妨礙名譽那丁點錢有捨摸用,婚姻紙破紙一張,老婆陪人跑再娶搂?不然哩!我看到的鄉野奇聞都是這樣!小王硬要搶,就是不離婚人也跑了!能回來求不提告,也是要看男方有無背景談判!大家整天說法院,對了!有沒有花錢找徵信社阿?自己蒐證能力好不好啊?破解軟體的能力夠不夠啊?有沒有關鍵的證據物阿?這都要有能力的!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當然可以!小罪阿!小(恕刪) 那會?妨礙名譽先刑事後民事怎樣?先刑事要查誰發傳單的不容易?看看要不要除罪化如果妨礙名譽只有民事那網路看看ip跟誰要怎麼查不都無敵了嗎?
kantinger wrote:那會?妨礙名譽先刑事(恕刪) 刑事不是廢除了!只剩下民事的妨礙配偶權阿!打官司求償金額阿!別篇早就有說金額了忘了說~還要看受害者是有收入的一方還是沒收入的一方社經地位如何,沒有照我那篇打對折查IP只能證明你的配偶和外面某人是認識的朋友或同事關係並不構成通姦這類的罪,而是你要去找它們偷情或是性行為的遺留物過往抓通姦要抓在床就是這個意思,通訊只是看對話有無曖昧露骨到猥褻的字眼給法官判斷,至於現在一樣可以抓來判離婚或是判民事罰錢
kantinger wrote:連蒐證都高風險了要打(恕刪) 所以徵信社才好賺阿!隨便一組都幾十萬起跳在賺!普通人家收個20幾萬,你不告小王賠個30~60萬還要看性行為次數給法官判你根本賠了夫人又折兵所以我另外一篇不是早就說了很多男女都有偷吃,只是沒被抓到因為人妻人夫不是沒發現就是當作算了懂還是不懂?不肯罷休的都是新婚夫妻,直接開戰談離婚贍養費和小孩監護權財產還沒剩多少錢哩!有些貴夫人偷吃,是老公或公公根本也不敢管管了就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