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匕01鄉民 wrote:你對自食其力的有想法...(恕刪) 不偷不搶當乞丐,自食其力會有啥問題?頂多被驅趕而已,換個地方再躺平擺碗照樣能乞到錢。三餐隨便吃,能止飢能拉屎尿就好,再不然去朋友家串串門子蹭頓飯也不是難事呀,臺灣有愛心的人很多啦,要不然萬華、北車那些游民早就不存在了,當個轟雷士不用考証照,又能看短裙妹子底褲,快樂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