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所謂自謂公正之士是不是也迷失在於自認公正而掩掉自己的感受與看法呢?別人有看法就叫偏見 自己有看法就叫事實?把自己的感受與看法完全掩蓋起來然後用一種好似上帝評斷的方式去評斷別人的感受與看法是不是也是一種偏頗?只要是人 都會有自我的感受與看法的而別人說出這樣的看法就被說是什麼放大缺點之類的是不是也算是一種放大之失呢?比起那些自認為上帝的所謂公正之士小弟更欣賞那些願意說出自己真實看法的真小人但說出看法不代表就是賤嘴與不尊重別人
rusty725 wrote:大S是噁,老裝一付不食人間煙火的鬼樣,小S則是更噁,以前或許是直接、快人快語,現在則是為了耍賤而耍賤。 +1 ...蝴蝶姐姐至少不會為了損人或比較而說話...對象是小朋友...本來就是要那樣的表現方式...S姐妹...真的像樓上說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