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不放條文你們如何知道內容,
放了又被罵,
請多一些懂法律之人,
多多幫忙,
我寫的也很累了,
我一直相信有懂某些知識之人要多負擔一些責任,
幫忙大家暸解艱深難懂之法條,
本是我工作之餘之樂趣,
但現今我倦了,
法律未盡完善,
但只有抱怨無法解決問題,
我最近對於協助大家了解法律規定已累了,
反正台灣已夠亂了,
大家只想發洩,
不想解決問題,
我雞婆,
我本相信唯有知識才能改變社會,
在此閒聊區談正事是我錯,
認真就輸了,
反正你們不懂因而吃虧又干我何事,
就待其他有志之士,
願繼續努力.
...(恕刪)
心中的靈魂 wrote:
光你這句話就顯示你沒資格批評從醫者無醫德,還好你不是司法人員........................(恕刪)
請心中的靈魂看完我那篇文章了解我發文之原因後再評論,
請勿故意污衊我之意思,
只有政客會斷章取義醜化他人.
我希望宣導依法行事,
花時間找資料寫文章,
因為我相信此比謾罵有用,
更能建立法治觀念及制度,
更能改善教育亂象.
但有人不願聽,
那我還能說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