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主要就是針對有人突然提出的60歲的老人家的假設性例子~以及看到的電影情節~~我覺得這才是真正失焦
因為性交易而帶來的一些週邊問題並不是一句"他們也有工作權"可以帶過的~
有時候~你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
每個各行各業的法規都有相對應的法則~沒有這些法則相對的就沒有保障~
不管是對從事該業者或是參與該業者皆是
把它當作一般商業行為來說好了~做生意也有相對的規範吧?
規範是一種侷限~不過~相對的也是對性工作者的一種權利保障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高小帆在三年前的2006年婦女面對面溝通平台會議裡面就提過以下論點:
1.對性產業除罪並不會改善性產業者的污名化,可能造成地下化,受益的反而是相關行業的第三者,
同時會吸引非法外籍賣性者移入此工作場域。以荷蘭為例,性工作合法化之後,目前荷蘭境內的性
工作者有50%-80%來自東歐,由鄰近貧窮國家移入。德國2003年的數據顯示,受害者以青少年
及年輕女性居多,且大部分亦來自東歐。以上兩例都說明合法化性產業可能會吸引非法移民,增加
犯罪人口。
2.性產業的擴充。荷蘭再合法化性產業的第一年,性產業的比例即成長了25%。各種色情行業也紛紛
出現,由於市場的需求,甚至可能從各國引進。該如何定義性工作者是否是自願性的?而性產業是否
成為觀光業重要的一環,也是值得擔心的問題。
3.性產業除罪化後,應予積極的管理,例如定期的健康檢查。但性工作者本身不一定願意配合。而只對
性工作者做健康檢查,忽略了買性者的部分,也失去健康檢查的意義。
4.性產業合法化並沒有提供性工作者比較多的選擇性。性工作者本身就是比較邊緣化的女性,從事性工
作很有可能是沒有選擇下的選擇。
我也相信早晚性工作會除罪化
但在現在”法理”有罪要走到無罪的路上總是會有一些相對的問題要解決
學理上來說很多想法就現在人的思想中都是正確而且該進行的~
大道理人人會講~人權人人會喊~
但是做個不好~反而圖利的是某些特定的人士~而沒辦法受益到主角本身
(就像婦女妊娠時該保障她們的工作權~但是~真正看看周遭的同事有哪幾
個敢這樣提出要求的?不要被開除就很偷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