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連署要求法務部判處死刑

這樣好了,以後法院所有的案件,通通交由人民公投來決定有罪無罪,刑度多少,這樣好不好?
有時候法官無法判你死刑,但是記者可以...讓你比死還難過...
全民公投的結果 =實際做的結果嗎?
連署只是表達人民的意見
要不然那些立法委員提出的法案要叫甚麼 叫獨裁嗎??
不論是立委 人民 公投 連署 最終還是要通過法律的審核
才能達到真正的實行

至於那些公權力和暴力搞不清楚的人就別來亂了
我不想被你用錯誤資訊來網路暴凌我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makenaide wrote:
這樣好了,以後法院所有的案件,通通交由人民公投來決定有罪無罪,刑度多少,這樣好不好?...(恕刪)


您說的很好 這就是歐美國家的 "陪審員制度"
只不過陪審員比較多而已
monmon wrote:
您說的很好 這就是...(恕刪)
之前有人提議陪審團制度,但是還沒下文耶?
有新聞報導果然不一樣,但各位,社會上還有許多沒被報導的,你們知道嗎?

若這樣就要連署,那可能會連署不完,死刑也判不完。
發揮大家的愛心,照顧需要照顧的人,對於社會新聞事件,就交給法官去判決
陪審團制度好像是挑選兩造都可以接受的人,
也不是阿貓阿狗就能決定的.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當了爸爸了..怎麼還講x腦,又不是你連署有用,喊爽的??
建議你應請"蓋高尚"的白冰冰小姐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這不就是所謂的群眾暴力?

大家要誰死他就一定要死

這也太...小說了吧
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the impossible,whatever remains,must be the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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