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chung kan wrote:看你對工作如此不滿,離職吧,對你老板也公平一點。 很抱歉歐, 我老早離職了, 已經找到更適合的工作..但是還有一群深陷水深火熱的前同事, 我是為他們不平.你既然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是個好老闆, 那你酸什麼?
matika wrote:很抱歉歐, 我老早離職了, 已經找到更適合的工作..但是還有一群深陷水深火熱的前同事, 我是為他們不平.你既然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是個好老闆, 那你酸什麼?...(恕刪) matika大大不用那麼激動嘛!!!把你的舊同事介紹到你新公司不就得了嗎....另外 taichung kan 大大也從沒說過他是好老闆吧...這年頭是沒人敢當好老闆的當好老闆要付出的代價真的太高了.....還有 還有小弟從頭到尾都不懂何謂"合理的待遇"是否公司賺10元就要分給員工2元但若是公司賠了10元, 你要不要意思一下, 貼個5角就好還是我每天固定工作8小時, 老闆就要固定給我3萬元或是我公立大學電機系畢業, 你要用我就一定要35K以上上述乍看都是對的, 但事實上呢???醒醒吧....永遠都不會有合理的待遇的....尤其是員工自認的合理...待遇是爭取來的, 而不是老闆給的這是小弟公司HR Mgr.常說的名言他通常都會建議,"請直接去敲門"你的薪水不高, 若不是你的工作內容沒價值, 那就是你的表現不夠好若天生注定就要吃別人頭路, 沒辦法當老闆那就快去找一個未來的明星產業, 找個好位置呆吧我確信, 上網抱怨是於事無補的.....
eric06272002 wrote:11/2報到(星期一),算當月29天工作天.(恕刪) 11/2報到(星期一),算當月29天工作天.<== 我只是好奇這一點,不知哪裡有問題?11/1 是禮拜天,怎麼會算報到日? 應該是各公司認知都一樣吧
spencerk wrote:小弟從頭到尾都不懂何謂"合理的待遇"是否公司賺10元就要分給員工2元但若是公司賠了10元, 你要不要意思一下, 貼個5角就好還是我每天固定工作8小時, 老闆就要固定給我3萬元或是我公立大學電機系畢業, 你要用我就一定要35K以上 你可能誤解我講得所謂"合理"我專指那些遊走法律邊緣, 少報甚至漏報勞健保的公司, 耍些小手段A員工的錢,這甚至是違法的!另外, 待遇及學歷的多寡, 每個公司有他的標準, 這點我可沒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