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一次做到位,何需三不五時臨捕要挖管線埋管線........ok..若各單位施工結束沒回復原狀,直接開罰.......雖然這類的洞不補可能造成爆胎若是補了,遇到重型車輛或下雨,這些臨捕的柏油變成一粒一粒灑在路上原本的洞依然存在(還可能變更大)..........外加馬路上一堆小顆粒石頭不但開車怕爆胎,騎車也怕打滑摔車試問.......這樣真的有比較便民嗎??當然啦........沒辦法一次捕到位也不是這些在馬路上流汗的基層員工能決定的只能說...........唉~~台灣
最近比較忙 忙著跑醫院我也來個看到黑影就開槍台端本(99)年6月29日電子郵件已收到了,所詢有關地方行政機關執行道路修護作業是否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疑義,已函請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查處並函復台端,感謝您的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