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決定要告了,真是令人大快人心的消息,就新聞上所看到的,他會暴力攻擊人應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除了該負的責任外,是否也應該要強制治療。無法控制自己而咬人的狗,就會被強制戴口罩或者人道處理,那無法控制自己想打人的人應該要如何處置呢?
劉表~ 領地:台灣武力:普普 (打殘障人士無法判斷,可以確定武德很低)統御:中等 (只限女性,且不能一起公開帶出門)智力:低下 (天黑沒看到殘障車?!那遠處手機錄影拍得清楚是見鬼,甚至cop都能指認出來)政治:中低 (因為發生醜事有一定媒體曝光率)魅力:頗高 (娶到當年三大名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