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認定遭槍決的江國慶遭錯殺 : 沒天理 9軍官全不起訴 (進來蓋樓表達抗議)


取一瓢 wrote:
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 ...(恕刪)


修法吧~
不要跟我說什麼下地獄的,正義無法申張的話,就真的天無公理了。

五個小孩欺負一個大人 wrote:
修法吧~
不要跟我說...(恕刪)


查沒追訴期

那意思不就是要追究到底

因為沒有因時間而免究責

取一瓢 wrote:
陸海空軍刑法查沒追溯期 ????????(恕刪)


別忘了這一條
刑法總則之規定,與本法不相牴觸者,適用之。

舊的陸海空軍刑法: 對婦女強制性交者,處死刑。
新的(90.9.27)這條才消失

這些人刑求要求別人承認唯一死刑的罪

這樣的行為跟逼別人吃毒藥有沒有不同?

這樣的行為會致死,死亡跟行為有因果關係

贊成以殺人罪起訴這些人啦

sp0609 wrote:
我猜是因為這些狗官都...(恕刪)

Nuke worker wrote:
交通警察為達到上級交待的業績,天天守在你家門口,送你一張罰單,為國為民的,你應該也會欣然接受吧?


講啥小朋友?


麻煩,也請對事不對人好嗎??

就事論事,請勿人身攻擊...
TimSmith wrote:
麻煩,也請對事不對人好嗎??

就事論事,請勿人身攻擊...(恕刪)



我這樣的說法若有人身攻擊,麻煩去告我.

軍人強姦殺人一律死刑,長官們會不知道江國慶這口供簽下去的結果嗎?




sp0609 wrote:
司改會找到適用的法條...(恕刪)


那幾個高官最後似乎都以證據不足不起訴...真的是好用的理由啊

BENNY05832 wrote:
干馬英九屁事~~~

昇陳當司令的,是李燈灰,怎麼不找李燈灰算帳??
難道住在紅洗山莊的都沒事?


因為誰叫他任內幫江國慶翻案?不學之前的總統都裝死,所以罪當然都算在他頭上囉!

今天蘋果頭條還寫網友揚言要在明年選舉讓他付出代價呢,難怪古人言凡事多做多錯、
少做少錯、不做事的人就不會錯。傻傻理了江家,幫江國慶洗清冤情,卻因為該案過了
追訴期、檢察官不起訴,所有帳就要一肩扛,知道幫人的代價有多大了吧。
一開始說追訴時效逾期,被人抓包之後又說證據不足,擺明在規避責任,鑽漏洞
ajian wrote:
那幾個高官最後似乎都...(恕刪)


也是!又不能沒證據就辦人,看來專制時代也還有點好處,想辦誰就辦誰,證據刑求一下就有了.不至於像現在平反了還被定得滿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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