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個構成恐嚇嗎?+報案三聯單開箱!! 8.2 無意義更新~~

有道歉了嗎???

我想看道歉文~~~~~~~~


Shawn.com wrote:
是全面啟動的劇情嗎?...(恕刪)


現在小朋友好像都這樣的樣子

我在想哪天我兒子開始打電動上網,然後跟人家鬧到什麼告不告的,我大概會先修理他一頓吧
老爹阿老爹 wrote:
現在小朋友好像都這樣的樣子

我在想哪天我兒子開始打電動上網,然後跟人家鬧到什麼告不告的,我大概會先修理他一頓吧
...(恕刪)


小意思啦

俺補習班同學 為了禁止我交女朋友

發動父母鄰居 來打人

最後連立委都搬出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373866&p=1

每次這種文 都沒下文

好歹一兩次讓我看到 精彩大結局

加油 好嗎?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哇! 這篇讓我跟樓的興趣耶~
不多說, 踩一下! 做記號!
我的雞排快來囉!
結果是??

兩方不是都説會上來講結果…
pighand7 wrote:
昨天王母娘娘托夢告訴我...(恕刪)


我也來說個夢...好讓各位解除疑惑...這一切都是多年恩怨新仇+舊恨所引起

這幾天耶穌也托夢告訴我...

2010 年的 06 月 Computex2010 Apacer 的 SHIFT 比賽

P手輸得很不甘心...在巴哈姆特以第三人(假裝旁人/友人)

以旁觀者清的方式...指責P手的對手蓄意衝撞替P手打抱不平

P手本尊與分身皆來同一討論串幫腔...事後被揭發本尊與分身實為P手同一人

於是就亂咬人報復性的的隨意在公開的討論留言版公佈他人完整姓名/地址/電話/職業

棒槌曾經有給我一張名片,我才知道他的真名
後來在某次的比賽後,我在巴哈跟他筆戰
結果我只說了一句XXX(棒槌)先生,請你講話尊重點


P.S.P手從來就沒這麼有 gust 有說過"先生,請你講話尊重點"這些字眼

去電P手他的認知是名片資訊給了他就等於授權他任意使用...包含在公開的討論留言版公佈

經過去電+Po文(包含)P手全名警告!告知違反巴哈姆特站規!與保留法律追訴!

態度軟化了!道歉!願意刪文...但事實是...
這點還是永遠的笑話
道歉?道你的頭
這樣就得意了?棒槌阿...
以為我真的道歉了啊?...笑死我了
你也太天真了阿...
打個sorry是我故意的
打"道歉"還會髒了我的手呢
取材自 121 樓

結果做賊的喊抓賊...跑去跟巴哈姆特反應"棒槌"違反巴哈姆特板規公佈他人姓名

這件事P手也非常自豪高興的承認了!

既然棒槌都來了,反正都看到了我更高興
我就再給棒槌重複看一次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真爽
棒槌還很不要臉的打來要我去解A車?

頭殼壞了啊?棒槌...

當我掛上電話之後,可能是我這輩子笑得最開心的時候了
那天我還笑的超大聲

哈哈哈哈哈!


So...這就是與 GPX 車隊友好的 IPE 車隊的其中一員P手

在此也順便給各位瞧瞧 GPX 車隊其中的幾位成員操縱去年 2011 / 07 的 NVIDIA 比賽

在第四場對 WCG 級前八強就不放水


在第五場對上自家 GPX 成員刻意放水(有字幕)


在第六場對上 SHIFT 比賽全國前八強就不放水


樓下的!是本大師個人與 GPX & IPE 車隊的恩怨情仇
SANTON
所以簡單來說就是兩大車隊間的恩怨情仇嗎?

有沒有功力高深的朋友,能對整起事件,做一下簡單的講解?
01鄉民 wrote:
所以簡單來說就是兩大...(恕刪)

我幫大家解謎好了
http://www.facebook.com/XperiaPLAY.ASPHALT6
有FB的自己去看
起因為下列的討論串
-------------------------------
Kent Liu
台北市 台北FNAC店 週冠軍 GPX-2

希望延期至7/24在台北進行月冠軍比賽

-------------------------------
吵著吵著就變成檯面下的"恐嚇"?

整件事情大意來說
就是主辦單位因為一再改期
GPX的選手無法配合
就被大師說陰謀論
兩邊不爽就吵起來了

我個人是認為
大師沒事找事做啦!!(也許他很閒)
對方只是照正常的規定走(主辦單位有說因為主辦單位疏失,可配合改期)
而且就算對方真的是因為大師所謂的"陰謀"
我個人是覺得也無彷
人員的調配本來就是團體賽需要的考量

何況大師後來po的
------------------------------
于大師
請問貴主辦單位?依據比賽辦法 4. 條規定:
參賽者可以相同組合報名多家行動娛樂館賽事或同時報名多組參家同一賽(但不可相同組合報名)
例:小明和小華在台北通化店報名了 A Team 則不可在台北通化店報名 B Team 但可至其他掛招店報名參賽。除非小明另外找到了小英到台北通化店報名參賽,則可被認可!
本大師想請問一下我們在台北新莊泰山 / 幸福的(小明另外找到了小英)隊為何沒有列入 07/24 月冠軍比賽名單之中?

-------------------------------
留言內容直接被主辦單位指破是為己謀福利
但是那又如何呢?
只要在規定內,
可以做的還是可以做
但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行為就很"不該"



總結:
比賽中激烈的小動作難免
我覺得這種事沒甚麼好評論誰對誰錯的
但是事情演變到公佈對方資料或恐嚇對方就不是很好了
希望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自己的行為要多約束一點!!!
shanyu0811 wrote:
何況大師後來po的
------------------------------
于大師
請問貴主辦單位?依據比賽辦法 4. 條規定:
參賽者可以相同組合報名多家行動娛樂館賽事或同時報名多組參家同一賽(但不可相同組合報名)
例:小明和小華在台北通化店報名了 A Team 則不可在台北通化店報名 B Team 但可至其他掛招店報名參賽。除非小明另外找到了小英到台北通化店報名參賽,則可被認可!
本大師想請問一下我們在台北新莊泰山 / 幸福的(小明另外找到了小英)隊為何沒有列入 07/24 月冠軍比賽名單之中?
-------------------------------
留言內容直接被主辦單位指破是為己謀福利
但是那又如何呢?
只要在規定內,
可以做的還是可以做
但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行為就不是很有品了


唷?怪了?

對手力爭叫有禮?有品?
我們力爭叫無禮?無品?

孔先生您的標準何在?
註:這位孔先生是 FRL 車隊成員與 GPX 算是友好關係友人

是否孔先生您標準也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也不是很有品嘍?

shanyu0811 wrote:總結:
比賽中激烈的小動作難免
我覺得這種事沒甚麼好評論誰對誰錯的
但是事情演變到公佈對方資料或恐嚇對方就不是很好了
希望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自己的行為要多約束一點!!!


是啊!自己人做的都對!別人都錯!Again 孔先生您的標準何在?
尤其被揭穿...開分身...假第三人...假清高的 IPE 車隊成員事後還公佈對方資料
有一位朋友說到:[我看到 GPX 就覺得噁心]
也因此號招不到這位敵人的敵人來參與賽事!

針對我個人 OK 但是東扯西扯一大堆
無知的扯到某俱樂部...善意的提醒被當恐嚇?
只能說好心被狗咬

S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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