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看道歉文~~~~~~~~

老爹阿老爹 wrote:
現在小朋友好像都這樣的樣子
我在想哪天我兒子開始打電動上網,然後跟人家鬧到什麼告不告的,我大概會先修理他一頓吧
...(恕刪)
pighand7 wrote:
昨天王母娘娘托夢告訴我...(恕刪)
棒槌曾經有給我一張名片,我才知道他的真名
後來在某次的比賽後,我在巴哈跟他筆戰
結果我只說了一句XXX(棒槌)先生,請你講話尊重點
這點還是永遠的笑話取材自 121 樓
道歉?道你的頭
這樣就得意了?棒槌阿...
以為我真的道歉了啊?...笑死我了
你也太天真了阿...
打個sorry是我故意的
打"道歉"還會髒了我的手呢
既然棒槌都來了,反正都看到了我更高興
我就再給棒槌重複看一次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那A車是我去檢舉的,怎樣?
真爽
棒槌還很不要臉的打來要我去解A車?
頭殼壞了啊?棒槌...
當我掛上電話之後,可能是我這輩子笑得最開心的時候了
那天我還笑的超大聲
哈哈哈哈哈!
01鄉民 wrote:
所以簡單來說就是兩大...(恕刪)
shanyu0811 wrote:
何況大師後來po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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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師
請問貴主辦單位?依據比賽辦法 4. 條規定:
參賽者可以相同組合報名多家行動娛樂館賽事或同時報名多組參家同一賽(但不可相同組合報名)
例:小明和小華在台北通化店報名了 A Team 則不可在台北通化店報名 B Team 但可至其他掛招店報名參賽。除非小明另外找到了小英到台北通化店報名參賽,則可被認可!
本大師想請問一下我們在台北新莊泰山 / 幸福的(小明另外找到了小英)隊為何沒有列入 07/24 月冠軍比賽名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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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內容直接被主辦單位指破是為己謀福利
但是那又如何呢?
只要在規定內,
可以做的還是可以做
但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行為就不是很有品了
shanyu0811 wrote:總結:
比賽中激烈的小動作難免
我覺得這種事沒甚麼好評論誰對誰錯的
但是事情演變到公佈對方資料或恐嚇對方就不是很好了
希望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自己的行為要多約束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