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l1232 wrote:我比較好奇的是~若當...(恕刪) 怕被栽贓+1當事人確定喝酒了,才會用牽的出來此時要酒測一定不過他的想法當然是拒絕(自然反應)★ 因為測了一定是被認定酒駕★ 不測是被認定拒絕酒測兩難呀!又因為檢測人員早就認定你是 《已駕駛狀態》, 所以結果都要被罰。所以當事人選則拒絕是對的*因為酒精過量,超過標準質,可能要法辦*拒測被罰款及吊執照兩害相權,取其輕,自然選第二(也是罰滿重的)
fdfdftr74 wrote:那是不是那一天你有喝酒 結果不小心有一台機車壓到你壓在你身上你就算被[壓死] 也不能去拿開把它[牽去]路邊停放 因為這樣會被判[酒駕]...(恕刪) 就算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方面可以用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阻卻違法,而無罪或是在責任上用無期待可能性減免責任沒學過法律的不用在那邊黑法官反倒要記得法官用的法都是民眾選的立委立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