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太超過?? 鳴笛狂追害撞車 小情侶1傷1危

銘傳大學安全管理系副教授唐雲
又是銘傳大學的

我這個月發的文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系教授紀俊臣的法律素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11521&last=31512715

裡面他就說錯了

rosefinch wrote:
警員太超過 沒戴安全帽 鳴笛狂追害撞車 小情侶1傷1危
..(恕刪)

重傷責任?
1.未戴安全帽
2.無照駕駛
3.如果車是借來的,誰借的?
4.攔檢不停
5.警方是否執法過當?
扣除警方可能的疏忽(1項),
以及車主可能的過失(1項,如車是偷來的,那就不能歸責車主),
騎乘者有3項可以避免受重傷的機會(如車是偷來的,還要增加變成4項)!

怪誰?
死小孩。

不追難道放他跑

自己不教好孩子,還怪警察

撞死剛好而已..

不要為明天的台灣留下沒用的敗類!!!!!!!
美國是自由民主的國家
跑給警察追下場是什麼
是準備吃兩顆土豆吧!
中國號稱極權專制國家
跑給警察追下場是什麼
準備被追車抓下打一頓
台灣...只能說四不像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妓者標題怎麼不下,恐龍家長太超過!

造成社會道德淪喪治安敗壞的最大亂源,就是恐龍媒體啦!!

看到今天早上蘋果的標題真是讓我吐血...顛倒是非...
剛剛看電視媒體也針對這件事在興風作浪...

我也支持警察+1

king11308 wrote:
連台中市警察局長刁建生都認為,不必窮追不捨。..(恕刪)


嗯~傳言中 台中是黑道治國。一點也不假。
以後做壞事跑就對了。

遇到攔檢不停車的駕駛人
警察不追捕的話,那才是瀆職
警察局長講那種推卸責任的話,非常不適當,可以換人幹了
不管小孩還是警察誰有錯,父母都應該先出來跟社會下跪道歉

以這個事件來說:太超過的是蘋果日報所下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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