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mith wrote:最少也請救國團的人上來陳述一下吧?只聽單方面的故事,就能認定誰的過失?那法院就不用蓋了,大家上來po 網說故事即可。...(恕刪) 這樓不就有一堆單方面認定人家取暖要錢的...
救國團需要回應甚麼?司法已經確定救國團無責了.樓主只是上網來取暖及自己單方面在這裡發言,想推翻司法.救國團需要回應什麼?判決書拿出來貼就好了,判決書樓主也有阿,為什麼不敢拿出來還原一下真相,只在此單方面發文?
爆發戶 wrote:救國團需要回應什麼?判決書拿出來貼就好了,判決書樓主也有阿,為什麼不敢拿出來還原一下真相,只在此單方面發文? 嗯....不然,前面有人打一堆法律條文,貼了一堆個案什麼的,是在貼啥意思的丫??
哀~~~ 小孩追趕跑跳碰 真的很容易發生意外也請樓主想一下吧,別的小朋友都沒事 意外就發生在自己的小朋友身上這代表??................每個家長要事都像樓主這樣,以後真的沒人趕做小朋友的生意了.....
這件事就像有天你車禍,顯然是對方的問題.但對方堅持上法院.只好摸摸鼻子跟對方上法院,判決出來是你贏,結果對方開始在你看不到時,在你親友前面數落你,數落法官不公...但又不敢把肇事鑑定拿出來給大家看.如果你想告對方妨害名譽,其實也可以,畢竟有勝訴的判決可證明對方所說與事實不符.
s8763032 wrote:哀~~~ 小孩追趕跑...(恕刪) 請問你有真的看過樓主的整段文嗎??救國團在整件事裡真的蠻離譜的..1. 孩子在第一時間跌倒只是擦藥等家長帶去看醫生?? 跌倒擦破皮沒人會去醫院縫針更何況小孩是額頭縫了"九針" 另外跌倒是撞到頭有傷口不說...有沒有腦震盪呢??救國團光這一個問題就處置不對了..我父親在安養中心小中風結果他們通知我去看..(但完全沒跟我說多嚴重)我人在高速公路上儘可能最快趕過去..結果一看嘴都歪了很明險是急性中風..根本就該馬上送醫的..居然不跟我說多嚴重硬是說叫我自己來看後果就是來不及打急性中風的針劑就差一小時..結果變成植物人..大家不該看孩子現在的狀況..只能感謝沒有腦症盪..等後遺症,難道要更嚴重才會說為啥第一時間沒送醫院嗎?2.孩子在救國團出事..只有在第一時間通知家裡將孩子帶回救醫..事後沒在與她聯絡..版主自行打了幾次電話都沒獲回電還要自己打到總部才有人回電..大家也覺得沒什麼??不是應該跟家長說清楚事情的狀況嗎?? 就算救國團沒直接責任..但是孩子送去上課在課堂教室中受傷..救國團要有義務跟孩子的父母說明來龍去脈對吧??3.救國團自行更改事情的事實..星期二下午這位古先生跟葉主任就跟我解釋當時的狀況: 坐在我小孩左邊的小孩拌倒我小孩,造成我的小孩頭部撞到老師的椅子→為了怕他們團保被增額或是其他不利團保的理由硬是要家長不要跟保險公司提到有一個小孩拌倒到她的孩子這件事並且跟保險公司說"小孩是”自已不小心跌倒的”→但是上了法庭又改口"什麼都沒看到,什麼都不知道。依版主寫的內容教室裡只有7~9位小孩..是老師叫一位學生到前面他那裡卻因此拌倒版主的小孩這樣也叫什麼都沒看到..什麼都不知道?? 救國團為何要說謊..照理說他們不需付最大責任又有保險公司會負擔所有費用..他們幹嘛要說謊..為啥不實話實說就好..你是家長你不會生氣??4.關於進到法院的事..大家難道忘了嗎??不是所有的法官..檢查官都是認真負責的..很不幸我也遇過未審就自行心證宣判的例子..我們也只能摸摸鼻子算了..但是這樣的檢查官大有人在..這不代表救國團就一定是對的..只是大多數的小市民想說再扯下去都不知道要扯多久不如算了自認倒楣..其實在我看來版主只是在當一個媽媽該盡的責任去了解事實並不容扭曲..說她取暖或是要錢....這樣太沒人性了..若是救國團換另一種負責任的方式處理今天這位媽媽應該也不需大費周章的去法院了吧!! 這根本不是為了錢吧!!這樣看下來是能拿到多少錢??應該也不多..台灣判決就算勝訴都賠很少..沒啥好要..只是要證明救國團應還是有要付的責任..以免下一個孩子又發生這樣的事他們還是這樣馬虎處理..只可惜..司法沒給救國團一個警告..也許救國團下次又是比照辦理直到出大事才會改吧!! 我只能說很遺憾兒少保障在台灣還是很弱勢..同樣的問題在歐美重視程度難以想像..但是歐美也並未因為很保護兒童而讓孩子都變成靠媽靠爸族..但是板主盡媽媽的職責去爭取卻被諷又要多養出一個媽寶..真是令人無語啊!!
為何發文者不告另一個小孩,單純是因為救國團不提供資料嗎? 只是這樣嗎?看官們,發文者都能把救國團告上法院,難道他的律師沒告訴他如何透過法律程序去取得個資嗎?如果是重大刑案,重大民事糾紛,也確知加害人在某個公司或學校上課,會因為公司與學校不透露個資,因此就無法提告,自此成為懸案嗎? 會這樣嗎?原因很簡單,我猜的 :兩個小朋友之間的你推我擠,各說各話,如果沒有幾個 "可靠的證人"出庭作證,告得了嗎? 一起參加活動的小朋友就算有看到,但他們的父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放著學不上,跑去法院替陌生人做證嗎? 特別是這為受傷的小朋友並沒有受到無可回復的重傷害.我個人以為當事人是知道告另一個小孩是告不了,因此挑上了救國團.救國團是有名氣的組織,有可能為了樹大招風會想息事寧人,可能和解.如果告另一個學生的家長,對方家長只有勇往直前去應戰.因此,告救國團勝算的機會大一點.然而,事與願違,法院官司敗訴,就註冊新帳號上網發文,想做什麼呢?想上媒體嗎? 多數人上網發文,是不是主觀地挑對自己有利的部份說呢?如果貼個判決書,可以看看救國團的陳詞,與法官判決的理由與說明,我還覺得有可看性.這篇文, 我個人覺得沒有正當性.
停止移動的森林 wrote:請問你有真的看過樓主...(恕刪) 你所讀的故事,是樓主單方面的見解,並不是故事的真實全貌,所以才說,先把法院的判決書拿出來,看看法院是怎麼判定的,最起碼,也聽聽救國團是怎麼說的,樓主用的是哀兵之策,單聽信單方面的說辭,事情的公平與否是難以判斷的,不是先受傷,就一定是理正的一方,好嗎?停止移動的森林 wrote:這樣說吧~~如果林益...(恕刪) 如果有多個林益世獲判無罪的話,台灣離司法淪喪之日也不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