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騎淑女車上 標高3275公尺的「武嶺」。武嶺超人?!

我比較想看真正的淑女騎淑女車上武嶺
法律沒訂的
不代表就能做

有些沒訂的做了沒有違法
只是沒品而已

東西給你方便用
就是有人要隨便用

教學:

公共財產的定義是無法排他性.以及符合共享性

但問題是,租賃時無法共享,並且是排他狀況

所以,U掰客不全然是公物

自己提出的問題,同時間也是答案,沒想到吧(我自己也很意外)

既然不是公產,那代表著武嶺超人是有品的人

回答不出來之後就可以結束了,但還是.....(算了,說多了又吵起來)

很糟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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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跟所有鄉民道歉(某人除外)

傷了大家的眼,也無意中,言語傷及其他無辜鄉民

為此,真是深感抱歉



其他與主題不相關的就不回應了
潛水中
照這標準
胖子不該上大眾運輸工具.....害車輛耗損加劇
大型車不准上路............壓壞馬路
長得太有創意的不准出門.....傷了別人眼睛
去圖書館借一本書,
借的期間你是不用與人分享,
但不代表可以對那本書任意塗鴉剪貼。

付錢搭乘捷運,
也不代表你可以任意躺下或多佔位。

法條沒有一一明列的部分,
就是要道德來自制。

大家為什麼會對這次事件反感,
是因為該名使用者,
「把台北市區內不具登山功能的公共自行車拿去外縣市騎上山」。

多數人不能認同的是該使用者的道德心,
而該使用者與某些人則是主張沒違法就好,
所以根本沒有交集。

只是看了很讓人心寒。
看文記得查閱對方註冊時間與發言記錄…
K77 wrote:去圖書館借一本書,
借的期間你是不用與人


如果是這麼簡單的沒公德心,那就沒什麼

但是騎上3xxx就不是每個人都行的

蠻有創意及行動力的
01是個公開的論壇

在這裡發言

只要內容不違背版規、

不要「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

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

其實也不犯法



即使在這裡說話不算話

別人最多也只能說我沒品、沒品、沒品


又或者是趁著人家回文後,偷偷回去修改自己發言內容

然後叫別人理性克制、不用理會




你能拿我怎樣?

你抽不痛我、拉不長我

我也不痛不癢




因為在01發言不是買賣、沒有租賃成分、也不是屬於公家機關的

「既然不是公產,那代表著我是有品的人」




而且以上我的鬼扯不會造成01機器故障、01的機器足以應付我的鬼扯

(抱歉使用鬼扯兩字,但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更適當的詞)


關於我以上鬼扯,請理性克制、不用理會


這棟樓我也不會再回了












對了,我的鬼扯,背後的動機都是為了環保

而且01廣告那麼多,早就賺翻了

有這麼龐大的利益,01也不可能會倒

我應該盡量鬼扯、用力鬼扯、隨時鬼扯






反正不犯法

我愛鮑魚 wrote:
書是租來看的,塗鴉剪貼是破壞行為,當然不對

塗鴉如果不遮蓋原文

應該不影響閱讀吧

塗得好還可以當藝術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塗鴉如果不遮蓋原文應...(恕刪)

說得也是唷

這建議很讚
潛水中
反正公德心這是沒客觀標準的東西
就別爭了

我想要是更吹毛求疵的人
大概會跳出來說淑女車是給淑女才能騎
男人太粗壯租淑女車騎太沒公德心
應該租登山車、公路車
既然名為淑女車,就算是一台3萬的淑女車
也不能爬山
3000的登山車可以爬山嗎?
應該可以吧,因為都名為登山車了
就是專門登山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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