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一下,希望能趕快找到此人,看他怎麼解釋...
啥米碗糕~
canceryct wrote:
博愛座, 根本不涉及法律......

與公共也無關

刑法?

傷害樓主

這些都是個人上利益的損害......

就像文林苑一樣, 都不是公共利益

兩個人打架, 與我與你何干?損及你我何利益?

如果今天他是炸掉博愛座, 危害捷運上多數人的安全

這自然構成危害公共利益

當然個人利益的見解, 會因人而異,

google搜尋一下陳新民大法官對公共利益的定義

當然實際上, 這還是要依據檢察官的看法, 雖然檢察官的看法也不代表最後結果就是了


論點差異大無妨, 這本來就可以討論, 但要是不討論

現在仍是在用鄉民的正義....那就不大好了~



你好像搞錯了我的意思了吧

打人涉及刑事案件


佔用博愛座確實是公共利益相關



你要如何想


哪是你的事情與我無關


想法差異太大

所以
Ricky國道 wrote:
你好像搞錯了我的意思...(恕刪)


博愛座, 公共利益?有人不讓座, 與我何干?與多數人何干?

您既然不想討論, 那我也沒很care

我想, 您還是多了解一點法律吧

canceryct wrote:
博愛座, 公共利益?有人不讓座, 與我何干?與多數人何干?

您既然不想討論, 那我也沒很care

我想, 您還是多了解一點法律吧



謝謝喔!

法院上過幾次

律師見過幾次面喔!

剛好案件內容也有公共利益部分




你呢?

法律知識Google來的嗎?





跟你沒啥好談是因為我知道思想認知差距太大

我也知道改變不了你的想法也不需要改變,所以不需要浪費時間




不是我不懂法律

我很清楚施暴男因樓主這棟樓的圖片提告相關法條

樓主100%沒事包含個資法




博愛座是提供給社會大眾不方便人員使用

例如

孕婦,老人家,小孩,身體不方便人員使用的社會宣導與保障資源

霸佔這些弱勢人士的社會保障資源

此事件屬於社會可受公評之事





今天(社會)新聞會想要報導出來

基本上就是因為它有牽扯公共利益


新聞從業人員報導上是以公共利益為前提與宗旨在報導新聞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支持樓主, 這傢伙真的是沒道德又十分噁心, 一定要早日將其逮到法辦.
Ricky國道 wrote:
謝謝喔!法院上過幾次...(恕刪)


你法律果然是google來的......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裡面內容有看過嗎?

Ricky國道 wrote:
今天(社會)新聞會想要報導出來

基本上就是因為它有牽扯公共利益


媒體若報導符合公共利益事件, 的確在個資法有免責, 可蒐集個人資訊,

但不代表新聞播報的事, 即符合公共利益.........


認知的確差異太大........



上過法院幾次, 與公共利益有關

可以分享看看阿.....
幫推一下 看來這位綠衣男一天之內犯了不少法條

講白一點

如果今天是公佈公車上的事發影像

這是可受公評的, 但僅公開對方臉部特徵......

這還要看檢察那邊怎麼認定....100%如何, 我不敢說...
幫你推推推推推推 x 15
tw.ericlin wrote:
坐博愛座沒讓座,還吐...(恕刪)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canceryct wrote:

google來的......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裡面內容有看過嗎?
.............



不好意思,
我不太了解
暴力男的暴力行為跟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的關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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