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是一隻小鴨!卻毀了一個小孩!

mark0826 wrote:
警察本來就有自身行使執法的裁量權,要依現場發生的狀況做出判斷
一樣是小偷,偷口香糖也要拔槍叫他趴地上嗎?

一個小孩"疑似"偷一支玩具鴨.........不是說他還在賣場裡?
這個情況,用常理來理解,很難判斷嗎??
需要雙手架著上警車??
"有人報案我們就要處理",這理由很官腔,但處理也要看手段分輕重吧,如果我是小孩的父母,我無法接受

一般來說,我看過有小孩在賣場把東西弄亂或是把玩具私自帶走
老闆或店員都是找父母處理,看是要照價賠償還是直接把東西買回去,這樣都是合情合理的方式
這支玩具鴨是幾千還是上萬啊?? 需要到報警處理?

咦?
您中間的頁數有跟到嗎?
完全不是樓主發文那回事喔!
那是樓主自己腦補出來幻想的情節
跟小鴨完全沒關係唷
小孩是真的犯了"破壞他人財物"的罪唷

備份+懶人包:
lase wrote:
主題:不過是一隻小鴨!卻毀了一個小孩!

這件事情太過令人憤怒了!

小妹住在一個鄉下,
雖然很小!可是像這樣的事情真的太令人憤怒了!
不寫出來~揭露這個老闆的噁心~!真的讓人不舒服阿!

今天在後裡的聯東超市發生一件太過沒有善心的事情了

今天有兩個警察,一男一女,一人一手抓著一個7~8歲的小孩,

很粗暴的把他從賣場裡面跩出賣場外

小孩子嚇的臉鐵青,兩隻腳縮在半空中,警察還是很粗暴的把小孩拉出來,

警察說聯東報警有小孩偷東西,

而小孩手中確實有一隻小鴨,

但是這小孩說他只是拿著小鴨在賣場裡面玩,

他沒有偷~他也沒有拿出去~!

然後聯東的老老闆被人看到,有顧客反問他位什麼要對一個小孩用報警處理,

他說不知道誰報警,但是這孩子就是在賣場裡面玩到把它的商品弄到地上,

即使如此,有需要為了這一點小事情就要用法律毀了一個連法律是什麼都不懂的孩子嗎?

不能叫他的父母來處理嗎?

不能寬宏大量給這個無知的小孩一個機會嗎?

更何況這個孩子並沒有偷!他僅僅只是在裡面看到小鴨很高興拿起來玩!

這個孩子就這樣被警察帶去警察局,自己一個人孤身跟著兩個警察做在警車裡難道不怕嗎!

這種噁心的商人太過分了!

不寫出來抵制它的商店太說不過去了!

錢賺多了卻失去人心!

如果有後裡鄉民看到,這種店不要去也罷了阿!


lase wrote:
我們家就是出手幫忙的那家子~

不用擔心啥便當文

就是氣不過才出講的

我媽媽在當時馬上阻止那兩個警察

但是警察說了,只要有人報案他們就一定要處理

我們就是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那孩子被警車載走


koni11011979 wrote:
鄉下的小地方,什麼事問一下派出所就知道了...

那天超市報的不是小孩偷竊,是在店裡把要賣的商品拆開,店家沒有要追究求償,但也不能繼續讓那小孩在店裡弄,所以報警處理。警察到場後當然是把小孩帶離店裡,離開商店後要到派出所,有其他民眾認出小孩住哪裡,所以警察就把小孩送回家,請家人管教...小孩連派出所都沒進去!

看來應該沒有不妥的地方吧~~~

事情還是要弄清楚在說,是非對錯給各位去研究研究...

這樣的文章到底是毀了努力把事情處理好的警察;還是那個小孩???


orgichen wrote:
中天新聞的鏈結在這兒
警強「鴨」八歲賊? 賣場電眼駁網友爆料

2013-09-29 王繹超、陳妍妏/台中報導
在賣場中一男一女,兩個警察,把小孩帶出賣場,而這一幕,被目擊者,氣憤的po文,說警法執法過當,還說小孩只是拿小鴨就被報警處理,會不會太過分了,不過,到底是發生什麼事了?


所以已經先有網友問過"派出所"(警方)
後又有新聞詢問"賣場"(店家) +"所長"(警方)
也調出監視影片了(請點新聞連結觀看相關證據與報導)
樓主的文除了出現的人物屬實外,其餘皆為捏造的想像唷

最糟的是
出包了不出來道歉,明明還有上來卻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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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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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03-04
登入日期: 2013-09-29

mark0826 wrote:
警察本來就有自身行使...(恕刪)


這位大大所言似乎又有點偏頗!
在台灣似乎也還沒見過偷口香糖被拔槍趴地上的(美國就不知道了)!我想台灣的人民應該不可能容許這種事吧!況且警察的裁量權是用於罰單吧?刑法、民法警察有裁量權嗎?不是很懂...

今天或許不是您開的店,又或者您為人比較大方可以任人把您的商品拆封而不購買。坦白說這樣應該就已經是違法行為了,只是取決於店家有沒有提告而已。

至於警察的處置,現場沒有小孩的家人在場(如果有應該不會叫警察來吧,除非價錢談不攏,要告了),依您的見解是要等小孩玩夠本了讓他自己回家才算合理的手段?還是警察要在店裡陪他弄?如果把他帶去派出所他不願意,還要跟他聊天聊到願意為止?店家的權益要怎麼兼顧?
如果您是這小孩的父母想必這小孩一定很幸福…可以到各處店家玩又可以不受法律約束…犯錯只要父母到場賠錢就好…

最後,由媒體得知,好像從頭到尾都不關鴨的事,那是樓主講的,是真是假不知道,但樓主現在不見了!而且偷竊行為本來就是不正確的,跟幾千、上萬一點關係都沒有!您家裡便宜的東西願意被偷???

離題了…重點是,小孩沒偷鴨,只是拆了人家的商品!而且也沒被押去派出所,是被帶回家了!
boy2005 wrote:
很多事第一時間沒把事情弄清楚,事後亡羊補牢在去咎責,就要承擔來至各界的質疑,開版的小妹妹你承擔的起嗎?
不過話說回來既然是擁有第四權自認為公正的媒體,該不該去問問這位不管是拆餅乾包裝或是玩小鴨的小弟弟的家屬,以及新聞片段中站在賣場門口的那位婦人呢?(這位婦人可能是發文者的媽媽要替小朋友付錢跟警方交涉求情)
新聞中中天只訪談商家與警方,斷斷續續監視畫面裡也沒有音效檔,小朋友被帶回警局並非由家屬領回,而是再由警方護送回家,小弟弟家中的狀況是不是需要社會局介入關心呢?
單單就是要證明這位在01發的文網友是便當文,我自己感覺這新聞的品質有點譁眾取寵,對渋及此事件的相關人員的報導不符比例原則,相當缺乏新聞專業!

呃...
想問您一下
如果您家小孩在賣場破壞他人財物被警方送回
已經夠丟臉了
警方或賣場還把你個人資料公開給記者
然後攝影機對著你家門口猛拍
甚至追著你問"你知道你的小孩在賣場亂拆人家商品嗎?" "你家的小孩平時乖嗎?"
這樣的發展會顯示記者比較有品嗎? 顯示新聞台比較專業嗎?
個人覺得反而會被開版者再PO一文:"主題:不過是一包餅乾!卻毀了一個小孩與一家人!" 來罵記者素質呢...

至於影片中的婦人...
賣場與警方的供詞一至,都是他提供小孩的資料給警方
同樣的隱私權問題
他幫警方,為何要落到被狗仔追查、訪問的下場?

再者...
監視器不是攝影師跟拍
沒辦法一鏡到底,一定是斷斷續續的...

很多想法幻想中是理想的
但是請考量一下現實的狀況(拍肩)


mark0826 wrote:
"有人報案我們就要處理",這理由很官腔,但處理也要看手段分輕重吧,如果我是小孩的父母,我無法接受

一般來說,我看過有小孩在賣場把東西弄亂或是把玩具私自帶走
老闆或店員都是找父母處理,看是要照價賠償還是直接把東西買回去,這樣都是合情合理的方式
這支玩具鴨是幾千還是上萬啊?? 需要到報警處理?

您會這麼想,
那這位樓主有想過只憑著自己的說詞胡說八道的後果嗎?
從頭到尾都是他自己引起的,
有人胡說八道,當然記者就會對事件的源由狂挖猛摳,
該負全責的是lase樓主自己,

你說商品沒被帶出店就不算偷竊,
商品是商家的個人財產,
就好似你家裡的私人物品,
今天小朋友在沒有父母陪同且沒有能力購買的情況下拆開東西,
加上現今社會那畸形化愛的教育,
除了叫警察和社工單位,誰敢動那個小孩?
dangermb wrote:
您會這麼想,
那這位樓主有想過只憑著自己的說詞胡說八道的後果嗎?
從頭到尾都是他自己引起的,
有人胡說八道,當然記者就會對事件的源由狂挖猛摳,
該負全責的是lase樓主自己,

你說商品沒被帶出店就不算偷竊,
商品是商家的個人財產,
就好似你家裡的私人物品,
今天小朋友在沒有父母陪同且沒有能力購買的情況下拆開東西,
加上現今社會那畸形化愛的教育,
除了叫警察和社工單位,誰敢動那個小孩?

請看清楚小弟的回文...
您應該引錯文、砲錯人了
冷靜點好咩
lase wrote:
這件事情太過令人憤怒了!

小妹住在一個鄉下,
雖然很小!可是像這樣的事情真的太令人憤怒了!
不寫出來~揭露這個老闆的惡心~!真的讓人不舒服阿!

今天在后里的聯東超市發生一件太過沒有善心的事情了

今天有兩個警察,一男一女,一人一手抓著一個7~8歲的小孩,

很粗暴的把他從賣場裏面跩出賣場外

小孩子嚇的臉鐵青,兩隻腳縮在半空中,警察還是很粗暴的把小孩拉出來,

警察說聯東報警有小孩偷東西,

而小孩手中確實有一隻小鴨,

但是這小孩說他只是拿著小鴨在賣場裡面玩,

他沒有偷~他也沒有拿出去~!

然後聯東的老老闆被人看到,有顧客反問他位什麼要對一個小孩用報警處理,

他說不知道誰報警,但是這孩子就是在賣場裡面玩到把它的商品弄到地上,

即使如此,有需要為了這一點小事情就要用法律毀了一個連法律是什麼都不懂的孩子嗎?

不能叫他的父母來處理嗎?

不能寬宏大量給這個無知的小孩一個機會嗎?

更何況這個孩子並沒有偷!他僅僅只是在裡面看到小鴨很高興拿起來玩!

這個孩子就這樣被警察帶去警察局,自己一個人孤身跟著兩個警察做在警車裡難道不怕嗎!

這種惡心的商人太過分了!

不寫出來抵制它的商店太說不過去了!

錢賺多了卻失去人心!

如果有后里鄉民看到,這種店不要去也罷了阿!


next12345 wrote:
lase wrote:
我們家就是出手幫忙的那家子~

不用擔心啥便當文

就是氣不過才出講的

我媽媽在當時馬上阻止那兩個警察

但是警察說了,只要有人報案他們就一定要處理

我們就是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那孩子被警車載走

...(恕刪)



next12345 wrote:
店家要提告了嗎?我看.....奉勸樓主趕快刪文(悔過之心,無心之過)就算被告,也早巳有悔動作,不刪(惡意)!..(恕刪)


店家要告了嗎? 哎呀!我才剛剛備份呢?

sanoko wrote:
最糟的是
出包了不出來道歉,明明還有上來卻擺爛
會員名稱
lase
基本資料
註冊日期: 2007-03-04
登入日期: 2013-09-29


料理就像談戀愛,去體會它,去享受它.

sanoko wrote:
請看清楚小弟的回文....(恕刪)

SORRY~
那我另外找個引文好了
我懷疑發文者就是那小孩的媽~

不知這樣合不合理....

next12345 wrote:
店家要提告了嗎?我看...(恕刪)


不是

是我路人甲要報案

店不是我的 我沒辦法提告

但可以報案有人誣衊警員

樓主在不出來要報案了
我沒辦法看影片
請問警察真的有架高小孩嗎??

最近一直看到這種"我看不下去才出來PO文抵制店家!! 要告歡迎" 然後就被告了
過不久大概原文會變成 某某某道歉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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