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_hsi wrote:
但你們為了滿足攝影的興趣,遊走人權法律與國安軍機一線間的行為
我們為何要理解?我們為何要認同?
這位大大您好~~
依據網路上能找到的資料,軍機場不屬於要塞堡壘地帶法管制範圍唷~
拍軍機也不違法喔!...
相關法規網路上都有,都可以找到
MSN-06S wrote:
領什麼??領大便啦....
自己去找找,空軍早就有公文出來了,軍機場根本就不是要塞堡壘地帶...
在去找法條看看到底哪些才叫"機密"....
別光是會翻拍網頁啦!!轉PO連結啦....
中華民國是的講法律的國家,不是講網頁寫什麼就是什麼的國家
法條!法條!法條!....所以你去找法條出來講啦!
只會轉貼網頁,不會找資料!還想吃雞排勒..
tony0223 wrote:
我是路人,看到回覆實在有點傻眼
要塞堡壘地帶法第一條總則就有提到機場
再說,要塞法是"法",隨便搜尋都能找到
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五條第一款都有規範
違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法務部法規庫可以找到此法
至於您認為國防部沒公告或找不到公告
為什麼要在此爭辯?
這裡爭贏了就代表機場不是要塞嗎?
tony0223 wrote:
我是路人,看到回覆實在有點傻眼
要塞堡壘地帶法第一條總則就有提到機場
再說,要塞法是"法",隨便搜尋都能找到
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五條第一款都有規範
違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法務部法規庫可以找到此法
至於您認為國防部沒公告或找不到公告
為什麼要在此爭辯?
這裡爭贏了就代表機場不是要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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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要排隊領雞排
也不想討論要塞法
我只是覺得
躲在螢幕前敲鍵盤
留些不入流的文字,實在難登大雅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