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erica0930樓主陳情並發表傳藝總處回覆內容.

RFJean wrote:
縱火犯經常都留在現場,或是第一個報案....XD..(恕刪)




有種行為叫做不學無術
口說無憑
剛去書櫃挖了一下
犯罪心理學
作者:Curt R. Bartol, Anne M. Bartol
譯者:李執中
出版社:華杏

回家讀點書再來







沒見過哪個犯罪者會主動檢舉持續關心案情把自己逼到死角

RFJean wrote:
戲早已演完只剩一些人...(恕刪)

的確有某人希望戲趕快落幕
要不這文章一篇篇續發可是會讓它失眠呢
RFJean wrote:
事主只不過是回了他是誰一點也不重要,更何況是性別

有些人連自己說出口的話都可以不當一回事了
是誰的確不重要
重要的是動機


RFJean wrote:
再來是標題問題,我不知道為何會被解讀為未審先判?那不過是一個陳述句,描寫事主對這件事的看法,就好比"xxx歌很難聽",難道做這首歌的人會馬上跳出來說"你不以這樣講,在法官未判決是否難聽前,不可以說我的歌難聽!",現在是描述自己的感覺也要別人同意嗎?


這也要邁入裝死文的行列嗎
個人的審美觀或價值觀並不是本文的重點
我可以依自己審美觀說你並不美 這並不犯法
但我不能說你貪汙說到連你的同事也有分,說到連你的公司也跟著掏空資產

看法、感覺跟 指控 是兩回事



RFJean wrote:
那些曲解此標題代表所有公務員都這樣做的人,請導論為何這樣的標題等於全公務員都這樣做,加油好嗎?這題目應該不難


這很困難
這真的很困難
貴上國文老師的責任他自己要承擔
雖是簡單的中文判讀
但要重頭教可是個大工程

RFJean wrote:
至於那些踩到你們痛處的人,或許你們公私不分早已成習,但請別這樣繼續教育下一代,OK?
盡情的發洩出來吧,憋在心裡是很難過的...


我知道
所以我回了文
但我對於無法對貴上的國文程度有所助益仍感到愧疚
憾甚...
star_ygg wrote:
唉有種行為叫做不學無...(恕刪)

感謝star_ygg兄的整理....
對原貼及RFJean兄...二位的邏輯有較清楚的了解...

不過...我及其他鄉民會持續注意這串文...
相當大部分原因...其實是看看熱鬧...
(反正在原貼強詞奪理的情形發生後...我就不大相信會有什麼好的轉變...)
只是想知道...大家把他們逼急了....
繼刪圖自爆.無厘頭逆轉戲碼.到變男變女變變變...之後....
還會不會有新鮮事發生...
從事件開始到現在,我看到一堆米蟲跟利益共生的徒子徒孫蜂湧而出

扯些不相干的性別、XXOO論、小題大作等等

有一點沒錯,國家的錢的確不是這樣花的,這只是冰山上的一角,喔不對,是一顆塵埃

放心吧,下什麼標題都不會影響到公務員跟政府形象,大家心裡有數啦

之前還有位天才說買家也有侵占罪....嚇唬原po叫她收手,我真是敗給這位人才
TD4 wrote:
從事件開始到現在,我看到一堆米蟲跟利益共生的徒子徒孫蜂湧而出
扯些不相干的性別、XXOO論、小題大作等等


性別可是erica0930自己顛三倒四的,這也要賴給別人?

質疑erica0930的問題在於未審先判,對這點有意見的就叫米蟲和利益共生...

閣下水準真是高...

支持erica0930的永遠都只會說政府養一堆米蟲多貪多貪,erica0930檢舉的多好多好

問題在於erica0930沒有檢舉和證實之前,就已經下了一個"政府的錢是這樣花掉的"的結論

這就叫未審先判,也就是erica0930從頭錯到尾,死不認錯的部份

如果這樣講了,還看不清楚問題點、搞不清楚狀況的話(文盲?),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TD4 wrote:
有一點沒錯,國家的錢的確不是這樣花的,這只是冰山上的一角,喔不對,是一顆塵埃
放心吧,下什麼標題都不會影響到公務員跟政府形象,大家心裡有數啦
之前還有位天才說買家也有侵占罪....嚇唬原po叫她收手,我真是敗給這位人才


我是說買家有間接獲利之嫌,有獲利當然有機會涉及侵佔,

依照erica0930信誓旦旦的發言,他指稱賣家的郵資都是轉嫁給公家機關

賣家郵資轉嫁給公家機關時,那麼他的賣價勢必比一般市場價格更低(沒更低的話買家也不會先買他的)

因此從轉嫁公家機關所獲利的部份,當然是賣家為直接獲利者,買家為間接獲利者,

至於實際金額和獲利多寡,那就要看交易價格和物品價值才有辦法進一步判斷了。

這點有問題的話,歡迎指出看法,但不要學某人連舉例邏輯都有問題,

不要只是會耍嘴皮子,真要說卻說不出半句道理。
Chinor wrote:
因此從轉嫁公家機關所獲利的部份,當然是賣家為直接獲利者,買家為間接獲利者...(恕刪)


只說郵資這點,如果賣家寄包裹給您,貼的是從公家污來的郵票

不知情的您有可能涉及侵占嗎?

對「未審先判」這一點我覺得可以探討,相信各位都是國家棟樑,與米蟲跟蟲卵無關

TD4 wrote:
從事件開始到現在,我...(恕刪)


標準的二分法...
不支持原樓主的人就是支持貪腐公務員的人...

建議可以再看一下整篇文章
裡面沒有人不支持揭弊這件事
有意見的是整個過程
TD4 wrote:
只說郵資這點,如果賣...(恕刪)

所有探討的正是"未審先判"這一點...
沒有人對揭弊有意見...

回去把文看完了...
再來指責別人吧...
TD4 wrote:
只說郵資這點,如果賣家寄包裹給您,貼的是從公家污來的郵票
不知情的您有可能涉及侵占嗎?


主要是看轉嫁給公家機關的費用,有沒有反應到賣家的售價(市場價值+運費)裡面

如果轉嫁給公家機關的費用,有在交易價格上反應出來,那麼我認為買家是有間接獲利。

TD4 wrote:
對「未審先判」這一點我覺得可以探討,相信各位都是國家棟樑,與米蟲跟蟲卵無關


這點就是要先討論的

如果有確定的證據或檢舉的結果,譴責貪污的公務員,應該是沒什麼人會反對的。

只是erica0930另一個錯誤就是將"個人行為"擴大解釋成"政府行為"...唉
huang.chihjen wrote:
…傳藝中心雖然是外包,但他的人員不管是正職或是約聘都算廣義的公務員。...(恕刪)
請問有人清楚了解傳藝中心外包的形態嗎?他的人員確定算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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