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棟大樓也蠻有趣的,從開始的一面倒。後來慢慢的有了不一樣的聲音,開始出現拉鋸。
到中間的五五波,一直到最後反面聲音完全壓制過去。
樓主追根究柢的一個癥結點就在於:既然答應了,為什麼沒做到?
後面樓主回文重點也都在這裡。
不過,說實在的,答不答應有沒有做到也不至於需要用到"傲慢"這兩個字。
因為樓主很多資訊都是從剪票員與隔壁乘客得知的,事實上的狀況也都還沒完全清楚。
台鐵員工有多少人在這裡上網那也還說不準,當事者那位列車長有沒有上網的習慣那都還兩說。(沒法反駁)
這一切也只能以樓主的說了算,哪怕是你弄錯了,也只能是先說的先贏。
不過就一個局外人來看,我也一樣會回答:當初你讓位不就沒事了!

穿上制服,無論你是否在值勤,你就有維護機關(公司)形象的義務和責任。
姑且不論該列車長是否為自行購票,或是車站直接給票,或是看到座位就坐下也沒買票等等的情況,既然他身上穿的是那件台鐵的制服,聽到或看到有殘障人士或像這樣的小小孩需要座位,應該當仁不讓的起身讓位。這根本無關乎他有沒有買票或是不是自己花錢買票,重點就是在那件制服,重點就是他穿著制服坐在台鐵的列車上,他就有那個責任要盡到做為台鐵一份子的義務。
除非說台鐵的員工守則裡面,並沒有規定到員工值勤(或穿著制服)時,不用照顧有特殊需要旅客的需求,甚至是最基本的讓出身心障礙座位給身心障礙人士使用。
就跟上禮拜那位冷漠的立法院護理長一樣,她既然穿了白袍,在上班時間出現在那個場合,她就有義務要上前去救助傷者,不管他身上背著是幾顆梅花或幾顆星星,只要她穿著白袍,她就有當下立刻救助的義務,這個完全不用法律規定,這是最最基本的職業義務,甚至可以說是護理人員的基本守則。
所以,我完全支持樓主向台鐵投訴、向媒體爆料,這種車長,才是最該吃大丙的「人才」,早早裁掉換上有「基本」工作道德的新人來做不是更好。
美食、旅遊、中職、日劇、電影、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