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patine wrote:好,就假設我是那位販售菸品給"已出示身分證"但穿著制服的學生,員警當下有檢視該位學生身分證件,確定為年滿18歲之國民。員警問我為何販售菸品給學生,我答因為對方已年滿18歲,菸害防制法並無此相關規定不得販售。 這是兩碼子的事店家有警察背書,要是當下白子黑字印章各就各種層面來看是沒有問題但警察是天天駐守在便利商店嗎? 要是被抓被檢舉誰該負責??完全沒說服力的例子也敢舉...別再說甚麼法條不法條,一值強調...樓上很多人也都反問閣下,您也避重就輕..
angela000217 wrote:01回覆過了,答案是說您有本事買下01。 我沒本事XD有些相關爭議的違反版規的行為,也是有翻案成功的。例如世足賽期間的"嗩吶-巫巫茲拉"相片一案~我不是要用這個爛例子推翻各位的說法,而是01若遇到"版友觀感"不佳,且與現有版規相牴觸時,"有機會"可以適時調整規定。而小弟我,就是希望國家修個法,規定18歲的學生(國民)不得行使一些"社會觀感"不佳的行為。各位可以把我看成是刁民,亦可把我的所有言論當放屁~但我只想請問,若一位年滿18歲的學生(國民)提出我的疑問,我們這些"成熟懂事,守法的好公民",應該如何跟她解釋?"不准就對了啦!"↑不會是這樣對吧?!
YOTSUBAJESTER wrote:這是兩碼子的事店家有警察背書,要是當下白子黑字印章各就各種層面來看是沒有問題但警察是天天駐守在便利商店嗎? 要是被抓被檢舉誰該負責??完全沒說服力的例子也敢舉...別再說甚麼法條不法條,一值強調...樓上很多人也都反問閣下,您也避重就輕.. 嗯嗯~當場檢視無誤,警方也認可這樣的行為對吧!?那~不是當場,被檢舉抓到~店員提出錄影帶說明已有檢查證件無誤,員警是否該去調閱相關資料佐證才開單?這樣很麻煩對嗎?我也這樣覺得~~~那~弄個法規修飾一下,就規定年滿18歲的學生穿著制服不可購買菸酒~不就好了這也是本棟樓我一直在建議的方式之一啊...您說我的例子沒有說服力,可否也提供一個有根據的建議讓我遵循?^^反問我時我都據實以答啊?!店家違法嗎?不違法~很簡單的道理啊?
Palpatine wrote:但我只想請問,若一位年滿18歲的學生(國民)提出我的疑問,我們這些"成熟懂事,守法的好公民",應該如何跟她解釋?"不准就對了啦!"↑不會是這樣對吧?!...(恕刪) 整篇沒有要該同學不准抽菸吧!?請他換個方向難道可以要他的命...嗎
Palpatine wrote:"不准就對了啦!"↑不會是這樣對吧?! 老實說,事實就是如你所說的這樣吧,就照樓上那位大大跟你說明的,在不違反國家法律的前提之下,店家不賣滿18歲穿制服的學生並不違法,你也不用去問店家幹麻不賣,這沒有意義如果你覺得應該建議修法,那就別浪費時間在這了好嗎
Palpatine wrote:那~不是當場,被檢舉抓到~店員提出錄影帶說明已有檢查證件無誤,員警是否該去調閱相關資料佐證才開單?這樣很麻煩對嗎?我也這樣覺得~~~那~弄個法規修飾一下,就規定年滿18歲的學生穿著制服不可購買菸酒~不就好了這也是本棟樓我一直在建議的方式之一啊......(恕刪) 為何...可以避免掉的麻煩還要浪費社會資源來執行?嫌稅金繳得不夠多嗎...
Palpatine wrote:嗯嗯~當場檢視無誤,...(恕刪) 只為了一個客人堅持他要穿著制服買煙換來可能被要用自己薪水去付罰款就算當場被警察抓 還要跟警察解釋調監視器之類的...其他客人不是人阿?都不用管他們就是了?還是你可以接受去買東西的時候沒人結帳就因為店員在跟警察解釋為什麼要賣煙給一個穿制服的人?還有 要建議修法的話不該在01說01又不是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