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處罰學生吃沾廚餘的柳葉魚(3/23更新)


簡協運動 wrote:
這一棟樓真是太讚了。...(恕刪)


你這整篇讓我想到那句“第一時間他應該是有作一個讓的動作“
你要護航要理直氣壯天經地義
怎麼可以像這篇吞吞吐吐的呢

再這樣護著爛老師想盡辦法找理由開脫
只是賠上整個圈子的名聲
事實上,現在已經是這樣了
請認清事實吧
我、我、我只有這一點錢...可以算便宜一點嗎...

pp9999f wrote:
是個長寬約..20多cm x 10多cm 的鐵盒((他們比的大小大概是這麼大))
都有先高溫消毒才拿進教室當廚餘桶...(恕刪)


因為那樣比較驚悚...

不過其實重點還是在當時已經有其他人扔食物進去了,所以就算桶子是乾淨的也是一樣
再來就是小朋友間其實是很殘酷的,可能會被其他同學恥笑

pp9999f wrote:
但記者為什麼要拍這個藍色噴桶~

問阿國唄
冷茶 wrote:
不過其實重點還是在當時已經有其他人扔食物進去了,所以就算桶子是乾淨的也是一樣
再來就是小朋友間其實是很殘酷的,可能會被其他同學恥笑


如果事實是
"女學生聽到下課鐘,急著站起來要離開,被老師叫去罰站,讓她認為老師不聽她解釋,賭氣把午餐倒進廚餘桶,老師發現後要她重新裝飯菜,但主菜的炸魚沒剩下,這名老師就叫學生把廚餘桶的魚撿回來吃,女同學只能含淚照辦。
家長把事情經過PO上網,還說當時有同學告訴老師,已經有人倒廚餘進去,老師卻回答,那是她自找的"


所謂的廚餘桶是學生描述給我看的~我也會說我女兒自找的
至少出現一個狠角色壓她的脾氣
如果是新聞上的藍色噴桶~就算我知道我女兒再怎麼欠修理 也覺得太失當


我的女兒也做過一次這樣的事
簡單來講 就是他知道飯後點心是他最愛的紅豆湯圓 所以飯不肯吃了~跟阿嬤耍賴要直接喝紅豆湯
我把他拎回飯桌 他把飯碗推向餐桌邊 口頭警告3次把碗放裡面點 他還是把碗推到地上翻倒
我要他撿起來裝回碗裡吃掉

因為生病.太熱.沒睡飽而食慾不好 這在我家至少不會明知是生理原因還逼吃飯
但用食物跟我賭氣 這真的是我的大忌
在我娘家 這樣的事發生 不是叫你吃掉這麼簡單 還會叫你捧著飯碗在公寓內邊跑邊喊:我對不起這碗飯


你去看他家長fb上的回覆吧
會有不同觀點出現




pp9999f wrote:
你去看他家長fb上的...(恕刪)


可以伸fb嘛?之前看轉載的好像沒什麼問題呀
看到了吧
用膝蓋想也知道是白鐵做的長方鐵盒子,有消毒過的
就是有些人硬要以為是藍色的廚餘桶
這些人喔,連獨立思考的能力都沒有,只會跟著媒體瞎起鬨,
還奢望他們的小朋友能有多好的思考能力?
只會替小朋友找藉口,那就慢慢找藉口拉,
考不上北一女,國家對不起我家小孩,
考不上台大,我家小孩心靈受創,要國賠
從不檢討自己,只會指責別人
自家小朋友沒教好,老師幫你教,不害臊還怪老師情緒有問題勒

汎用貓型兵器 wrote:
你這整篇讓我想到那句...(恕刪)


讓我們看到

對家長而言
面子比啥都重要
不知道桶子長怎樣嗎?
但是為了爭一口氣
對自己有利的每樣都說
不利的就.............
就是這樣

教育法規裡有授權老師可以用罰站來處罰
沒有授權老師可以用任何理由命令學生吃沾到廚餘的食物
這真的沒有什麼好辯的

你覺得給學生吃廚餘魚合理,因為學生該修理
我覺得不合理,因為學生犯的錯根本不符比例原則
你說那個桶子是乾淨的
我說那我用個消毒過的馬桶餵你吃咖哩飯應該也ok
爭這個根本沒有意義
因為法律規定老師不能做這樣的事

教師是在限定場所裡用限定的職權處理限定的事務
這個限定依據國家的法規而來
請不要私自以自身認定妄加處理
那是在製造問題
覺得法規不合理,那有相對應的處理方式
不能用法規不合理來為自己的所有不當行為合理化

說穿了啦,很多老師就是看學生勢單力孤年幼可欺
所以處理的態度就很隨便、肆意妄為
如果對象是大人,或是有背景的流氓學生
這種老師才沒這麼有種這樣搞
這就是身教
學校裡的爛老師就是這樣教:
教育法規我覺得是人本放的屁我不想遵守
但是我是你的老師所以我定的規矩你都得服從
不然我就打你或是隨便怎麼處理依我的價值觀和心情而定
但你如果有家長黑道媒體當靠山
那我就不敢動你
這種結構在軍隊也是如此
我們的社會也依據這樣的邏輯運作
大家都不喜歡,老師親身示範教的啊

不把這種爛老師處理掉趕出校園
我們大家繼續在下次類似新聞裡吵翻天
這串裡面都一堆熟面孔了
下次也大概就是這樣

有人被老師沒丟準的板擦打瞎
有人橫紋肌溶解要洗腎
有人被老師誣陷性騷擾被連打9個巴掌
有人被倒吊水浸痛打
有人被逼要吃廚餘
還有人被老師性侵詐騙搶劫勒索公然侮辱加重傷害

上面全都是真實發生的案例
受害者沒有人是那種做奸犯科的犯罪者
真正的犯罪者法律也不允許用這種手段對待
我們的老師卻會處心積慮
以教育為名用這些匪夷所思的奇怪手段
對付僅僅是違反校規而不是犯罪的學生
犯罪的學生他們反而會小心謹慎(自身安危)到近乎放縱的處理
這種老師才是真正的罪犯
但他們有很多卻還因為尊師重道的陳腐價值而被保護
我、我、我只有這一點錢...可以算便宜一點嗎...
汎用貓型兵器 wrote:
教育法規裡有授權老師...(恕刪)


法律沒規定
小朋友東西被偷要老師處理,老師沒有偵查權
法律規定
發生竊案必須由警察機關處理
送少年感化院保護管束,順便留個紀錄

法律沒規定
因為傷人的是小孩就該被原諒,管你是一年級還是國中生
法律規定
傷害罪(霸凌),關老師甚麼事,是老師打你才去告老師,同學間的事
應該上法庭去解決,該去關的去關,該去監獄上學的就去

破壞學校公物
依法律應該毀損公物罪來辦
一樣留個紀錄

打老師
除了可以告傷害罪之外
還有一條妨害公務罪可以告

國中生聚眾不聽老師勸告,並動手打老師
可以告另外一條
聚眾妨害公務罪,首腦打老師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還好那些老師都規規矩矩
不像外面要求別人時
都講教育之心
一旦出事就是法院見

哪天真的想通
玩起法來

老師遇到了
老師頂多辭職換職業
你家兒子遇到
小時候就背個前科
一輩子就難過了

玩到這樣開心了?
出事,
到時候連哭都哭不出來


theresel wrote:
長大後我最懷念的老師
則是小學三年級時打我最兇的老師
很奇怪,我常被他揍

瑞典的首都 . . . . .
小的只是這麼猜
若不是,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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