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讚了!台灣果然是強暴犯的天堂 計程車之狼又輕易交保了...

sabarose wrote:
因為他只能依法作出判斷
不能違背法律

所以真的要羈押
還是要配合修法
把妨礙性自主改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
法官才能羈押

給各位一個思考討論方向




法官就是要依法然後作裁定.
而鄉民只會看到不合理,就直接飆人恐龍

gufan wrote:
哦,那所以計程車司機...(恕刪)


弱弱的問一下,保釋金的目的是啥?
sabarose wrote:
也許......法官是為了突顯法律的不合情理之處
所以依法僅能交保...


羈押的法定要件
要最輕本刑五年以上
妨礙性自主最輕是三年.....

羈押是為了審判權能落實
如果這個司機
沒有前科
有固定住居所
沒有逃亡的理由....
法官想押也不能押.....
因為他只能依法作出判斷
不能違背法律
所以真的要羈押
還是要配合修法
把妨礙性自主改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
法官才能羈押
給各位一個思考討論方向
.(恕刪)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醒吾高中反霸凌專區
http://active.swsh.ntpc.edu.tw/nopk/index.php?op=20110213212223

"刑法第222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犯前條(第221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看來日本交換生是碰到大隻恐龍了****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Dr.LDS wrote:
法官就是要依法然後作...(恕刪)

你一直在說依法依法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之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一 逃亡或有事實足任期有逃亡之虞者。二 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三 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請問~法律這樣訂
法官為啥不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為啥法官覺得沒有逃亡之虞?為啥不認為有煙滅證據偽造之虞?
說到底~依法~法官裁量
所以~法官把他裁量交保~
大家才會這麼怒~
懂嗎??

Billy.Huang wrote:
弱弱的問一下,保釋金...(恕刪)

就是~保證我會隨傳隨到

你也可以解釋說那是保證金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這種強姦犯應該用鞭刑 屁股抽三下給他開花


我倒希望讓強姦犯不是趴著,是躺著,來進行鞭刑,屁股的相反邊抽三下...
不然比照007電影裡面的,
讓強姦犯坐在椅子上,椅墊中挖個洞,讓蛋蛋跑出來,然後淡淡的敲...
橘汁雞腿 wrote:
你一直在說依法依法依...(恕刪)



法官還是要保持自身的公平立場. 很案例是檢方做的不夠, 不能都老罵法官吧
.檢方未舉證被告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大法官會議第665號解釋 「涉犯重罪」不能當羈押唯一理由
.法官應保持審判中立, 檢方聲押程序不完備, 若給檢方補正機會,對被告不公平.

Dr.LDS wrote:
.法官應保持審判中立, 檢方聲押程序不完備, 若給檢方補正機會,對被告不公平.

這就是被告者的人權???
那被害者的人權勒???
樓上的你就只會貼新聞稿嗎??

法官說不完備就不完備 沒人可以推翻他的決定...

但是檢察官可不是這樣說 那照你的意思 申請羈押的檢察官不就一點法律觀念都沒有...
01鄉民 wrote:
對於這句話我有意見想說
我是個沒有太多法律常識跟法律知識的老百姓
看了01幾位前輩以法的角度出發所po的文章
有時我真覺得恐龍法官這四個字,加的太快了點
一般民眾,也就是我這類的人,應該都是站在理、情的角度來看事情
而有法律常識與法律知識的前輩們,是站在法、理、情的角度在看事情
雙方在看待事情的角度就已經明顯不同了,對於事情的結果又怎麼可能產生共識?
而前輩們所打出的字,還真扭轉我對"恐龍法官"這四個字的認識了.(恕刪)


如果法官想法跟你一樣!!沒看到沒看到小玩意就不算數的話!就輕輕放過計程車之狼!''這就是恐龍法官!!
引用一下你說過的內容!!
『樓主,為什麼影片中好像沒看到中指?
我多嘴了嗎? 抱歉、抱歉,小弟繼續看戲』

依你的邏輯影片中沒看到中指 = 沒看到計程車司機壓在女子身上掏出老2一樣 (道理有無相同?)

ps:犯 刑法第222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就應羈押..輕易放人 = 恐龍?? 建議看事情請勿以看戲心態與人嘴泡~沫! 多瞭解法律保護自己保護別人.吧.!!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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