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知道嘴賤如我被砲正常,但這次真的搞不懂是為何,能請大家開釋一下嗎?(新增)


goyung wrote:
這年頭什麼人都有,就...(恕刪)


好一個得饒人處且饒人

只不過我倒是不懂,在舊的那邊發錯言就算了,來這邊幹嘛??!

傳票可以開箱嗎?(傳證人的)
是我眼花嗎?
怎麼感覺少好幾篇?
被砍掉了?

在此
願各位順心如意
geraldstukov wrote:
是我眼花嗎?怎麼感覺...(恕刪)

大概回報管妹被刪文了,那我要不要回報管妹疑似有人玩分身呢。
怎沒有案子上門呢?
這件事情很期待的說

(嘆氣~

千年之夢
關於你說的狗主人吵架
手機都有錄音功能對吧?
對方要是口出穢言
你因該知道怎做

再者
現在手機的收音能力真的很不錯
N牌的X3-02放口袋錄音還是很清楚
(要去背景音)
簡直是超級密錄器

在此
願各位有個好夢

geraldstukov wrote:
千年之夢
關於你說的狗主人吵架
手機都有錄音功能對吧?
對方要是口出穢言
你因該知道怎做

再者
現在手機的收音能力真的很不錯
N牌的X3-02放口袋錄音還是很清楚
(要去背景音)
簡直是超級密錄器

在此
願各位有個好夢...(恕刪)


我一開始拿手機是要給他看我錄的狗叫聲

結果他惡人先告狀說我偷錄他家要告我妨礙秘密,笑死人

還怕手機錄影

事情經過

下樓時還以為他要客氣跟我談結果完全不是

下次我學乖了會把錄音筆放身上

跟瘋子還講甚麼道理?

告下去就對了,敢先動手甩棍打下去就對了
秘密通訊自由
但是這要有三人的狀況下
(就是ABC A跟B通訊 C在旁竊聽)
也就是所謂的監聽

[妨害秘密罪主要針對「竊錄」而來
聲音檔上傳的行為
與之仍有不同]

但是如果只有你跟他
就是證據
再者
希望另一個被害者
沒有跟他有"言語上的衝突"不然這樣也很難搞
如果有就會變成"妨害名譽"等..

(不過在錄音檔裡面通常可以反告= =)

如果要討論電話錄音是否合法,
主要應該是考慮到是否違反刑法第315條之1的問題,

刑法第315條之一(妨害秘密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
、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也就是說,一方就其與他方間電話通話內容予以錄音,
是否構成"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

首先,雙方間的通話應該可以認定為"非公開之言論、談話",
但是,由於錄音者本身即為通話之一方,
所以應該與"他人"之構成要件不符,
所以應該不構成刑法第315條之一的妨害秘密罪。
所以別擔心
再者
因為這是"證物"
看他怎麼說
見招拆招

在此
願各位晚餐愉快
geraldstukov wrote:
首先,雙方間的通話應該可以認定為"非公開之言論、談話",
但是,由於錄音者本身即為通話之一方,
所以應該與"他人"之構成要件不符,
所以應該不構成刑法第315條之一的妨害秘密罪。
所以別擔心
再者
因為這是"證物"
看他怎麼說
見招拆招
...(恕刪)


對...所以他先要求我把手機關起來(表示他害怕我錄音)後面知道我可能關起來後就大聲起來

不過他也很識相的沒罵三字經或先動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吵架真是一門學問

如何冷靜的表達不滿卻又不讓衝突擴大?

如何引誘出對方的話語好讓我有證據告他


最後是事態如果失控也要吵贏(氣勢上)

JessieC wrote:
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挨...(恕刪)


有打算寄張三聯單照片給他看嗎?
你會激怒他嗎?
這很簡單
同時不要說粗話
與暗喻
(有種口香糖錄影器沒多少錢)

說真的
這種事情
在他們家裡
是家人
對別人來說是動物

對本人來說
吵到其他人
1999打下去
10分鐘一通
沒幾天
就乖了
(嘴罩)

如果還不行
他們家一樓對吧?
狗狗在外面嗎?
對狗兒來說
刺激性味道
是一種殺傷力強大的....
恩..你懂得
明星花露水..去光水..
反正一樓
總有公共區域吧
總是會不小心"打翻"吧?
別說我說的

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權利為前提

PS:對講機屬於你的,如果任意破壞依照

第 354 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前提是你最少有裝了超過一年
那就算是對方默認
方法都跟你說了
別忘了錄影

PS2:東西你的還理他,叫你關機?老話一句
他算哪個蒜頭?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好寧靜的一天

也等籌5-10斤出來

給JC阿姐

jackelhou wrote:
是啊我看到電視說林邊...(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