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青屎 wrote:你太厲害了!這個都找...(恕刪) richard7416 wrote:可以叫您一聲資料大王...(恕刪) 不是我找到的,我沒那麼關心她。。。。makiyo好像沒有fb,但是有微博,是那邊有人貼出來了我很訝異她之前敢公開講這些話,搭車不付錢,或是打司機,對她來說都沒什麼不對,是可以採訪時拿出來當成"個性"的例子
Kenny1734 wrote:對一個如此兇殘、隨時可能離境回日本(有逃亡之虞,且日後受害者求償無門)的人,竟只要5萬即可輕鬆交保?是檢座太佛心友善、還是外國人是天朝上...(恕刪) 檢座:台灣是大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人是一等國民,我們是次等的,5萬交保已經很重了
我超級度濫M這傢伙!!!看她愛上夜店 放浪的行徑 就知道她是個啥麼樣的人!!!以為D奶 就很多男人喜歡她嗎?!我看目的只是想"上"她吧^^(但不是我!!! 我對噁心的她超級反感!!!)物以類聚 她的朋友會好到哪裡去?!台灣法律 我是超級失望的這樣打人到重傷 還在加護病房 未脫離險境竟然還能回日本!英明的 政府 與 法官!!!!!!
永然律師事務所發的聲明說那隻日本狗沒有傷害人的意思把人踢到重傷進加護病房沒有傷害人的意思 那有傷害人的意思是要把人大卸八塊才是嗎 ?哇~ 大律師事務所睜眼說瞎話的功力 果然不同凡響啊~這種狗講的聲明都寫得出來.......真是開眼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