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神人幫我神一下,此妹是誰...


雷小炫 wrote:
...(恕刪)
PO照片OR影片 跟 PO照片OR影片"肉搜"

後者很明顯適用個資法
...(恕刪)


嗯,那犯法的昰貼的人,還是肉搜後貼出訊息的人?

jiunyiu wrote:
嗯,那犯法的昰貼的人...(恕刪)


都違法

你可以去看一下個資法的規定
爭什麼

摻在一起作成瀨尿牛丸啊!!

XX

我怕我會被告公然侮辱!!

還是不要亂罵人好



我比較想知道如果是一個有前科的強姦犯偷拍你老婆+肉搜你女友到時候該不該報警?!

雷小炫 wrote:
都違法你可以去看一下...(恕刪)


po的人......我想(我是路人甲)不一定違法吧.

除非證明po的人取得了資料,這才能算違個資法.如果po的人說他沒看到肉搜的結果,這算違個資法嗎?
可不可以別再引用那些(法條)
在大談自己的高見.真的...沒比較行...
而且..扯遠了...

Jhstudio wrote:
今天下午在捷運遇到一...(恕刪)


會逗小孩的女生最可愛


正妹一個
大叔我愛亂碎碎唸^^ 向前邁進是我遺忘已久的心情!
我舉個更紮實的實例吧

"黃安"這個藝人應該很少華人不曉得吧
它的照片網路隨便搜就有了

有人問我"黃安"住那裡

我可以跟你講它台灣老家在新竹縣的竹北火車站大門對面第2家有手拉式鐵卷門的磚仔厝

它現在不是很紅了

不過在以前在當地隨便問當地人都會告訴你
網路上問竹北人大多也知道也會告訴你
不只是去找它.還很多人特別跑去它家吃東西的

我還不只一次的去大聲的問候它媽說:乾~板條大碗的啦

一大堆媒體都知道且報過不是什麼奇文秘密了


所以......找人違法了?
說的違法了?
被借問的當地人違法了?



那台灣學園裡爪扒仔更是牽扯到校園暴力就有告不完的案件且於法律衝突了

前陣子多少公益廣告宣導要"說出來"

但什麼法律管你是什麼樣背景的人問的與跟什麼樣背景的人說


一切......等發生了才算



不然黃安與一堆藝人可以告不完囉

很多藝人的私人資料在網路被問.被知道
而且不曉得知道的人是誰
又能怎麼樣

可以告的了賠償就不用爭曝光了不用做藝人更不用火大回應媒體還躲來躲去

直接告得了錢再搬就好了阿



實際上法條很多漏洞與模擬兩可的地方

言論自由的現今.....難啦

明天的喜多善男 wrote:
會逗小孩的女生最可愛...(恕刪)


對對對...我就是覺得會逗小孩的女生感覺很可愛單純

請問大家是不是確定...是...人兒妹暉倪??

聽說她星期六要去台南的統一獅唱中場...

那...我來去看看是不是她~~~~

Jhstudio wrote:
對對對...我就是覺...(恕刪)


樓大 人家友人都說結婚了要出來告

怎麼會是人兒妹暉倪

好吧 就當她是暉倪好了 這樣暉倪也賺到一個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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