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stw wrote:
我如果有勞保,我當然會拿出來,因為就如同我文章,這個補助是因為父親過世的原因才能請領,
本來就應該拿來作後事用,用完了才可以動用到父親遺留下來的40萬。
裡面40萬也有我的份,憑什麼原本該拿來作後事的喪葬補助妹妹一人全部獨吞?
我家也不缺錢,所得稅要繳到21%,但這是原則問題,我真的很不能原諒妹妹。...(恕刪)
那就不要原諒了,未來大家直接形同陌路就可以了
剛好想到一個畫面,如果某天你妹妹的同事們拿了一個白包交給你妹妹講了幾句安慰的話,你會不會也跳出來說,我也要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