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又沒錢的人怎麼繳國民年金?

大家講的罰則

小弟只想問

是在"有被保"的情況下罰的
還是"不被保"的都一率處罰

如果一開始就拒保

依照法律術語來看

就不是『被保險人』

就沒有『被保險人』的配偶被罰的問題

如果不想參加
直接向勞保局或國民年金承辦處打個電話說『我拒保』沒有那麼難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水云 wrote:
是在"有被保"的情況下罰的
還是"不被保"的都一率處罰

如果一開始就拒保

依照法律術語來看

就不是『被保險人』

就沒有『被保險人』的配偶被罰的問題
...(恕刪)


我也是這樣認為, 但我想[國民年金這些立法的人]是硬要將配偶拖下水!

在國民年金裏配偶到底是什麼角色,單純的一個[受益人]角色. 在商業保險裏,被保險人未繳保險金就是喪失此份壽險契約的權利,或減低此份壽險契約的權利,商業保險這樣處置已讓保險人權益受損很多了. 但商業保險不會去找[受益人]要保險金,[受益人]不須負責繳納保險金!

除非有特殊情況如被保險人所保的這份商業保險是[受益人]幫他買的,這樣[受益人]的行為與投保意圖.......

雖還未真正看到因國民年金而罰配偶的事件發生, 但在國民年金裏配偶除了是受益人外,配偶還是保證人嗎?

如果要硬凹配偶? 可不可以這樣解釋國民年金: 不管單身還是已婚,不管您有沒有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只要年滿 65 歲,您就可以領取國民年金!

單身沒罰則,對保險人沒罰則,這可是白紙黑字的條文. 所以不管您有沒有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只要年滿 65 歲,您就可以領取國民年金!

而為何沒有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可以領取國民年金, 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繳錢是配偶應該負責的!

美其名[受益人]是一方替一方[收屍]時,才會有[受益]發生, 在還沒[收屍]發生時,[受益]的是國民年金的保險當事人. 而國民年金似乎將 [保險當事人的配偶] 當成是65歲後準備領取國民年金的當事人!? 不然怎會[受益人]還變成兼[繳錢保證人]......

(國民年金可以找受益人(配偶)繳保險費, 保險當事人不繳交, 受益人(配偶)也不繳交, 國民年金可罰受益人(配偶) 3000~15000元? 那以後商業保險是不是也可以依國民年金比照辦理呢?) <= 國法呢! 搞不清楚對價關係!

(事實是您不繳錢,您真的領得到國民年金嗎?)
您一言我一語,真的也不能解決事情,應該大法官出來釋憲,條文中的保費繳費都很模糊,雖有數據,但這些數據是告訴保險人繳費越來越低嗎? 掛保證嗎? 那直接一價到底嗎!

還是說比照健保那樣繳費越來越高,如果繳費越來越高時,國民年金是否也領比較多呢? 還是領一樣多,但繳費越來越高!

(商業保險可以讓當事人選擇保費,提高繳款來換取更高的保障,所以越繳越高的保費是代表將來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在國民年金裏應該是能領取更多的錢,而不是越繳越高最後領取原來一樣多的錢.)

實際上[配偶]是單純的一個[配偶]角色而已,陪伴[配偶]過無怨無悔的一個親屬.
目前這個政府讓我沒信心

我決定拒繳............+1

我比較知道的問題, 現在失業的人沒勞保

會強制繳國民年金對不對

那之後找到工作有了勞保

假如繳國民年金一二個月

那繳國民年金有無意義




制定這些草率法令的公務人員

根本是鐵飯碗...不用擔心自己會用到(除非是幫被偶繳)

人民窮是人民的事

他們只要政績就可以領高年終獎金

政府讓我超沒信心

哪天要走上街頭抗議+我一票

kai...*4 wrote:
假如繳國民年金一二個月

那繳國民年金有無意義
...(恕刪)


我算我的給您參考:

我 53 歲, 我要繳到 65 歲時, 2022 年我每個月可領 4348元.
(詳細請參考 http://sowf.moi.gov.tw/09/3/3d.htm#3d1001 [參、保險費篇 第 27 問])

4348元 / 30 天 = 145元 <= 一天有 145元可以使用.
145元 / 3 餐 = 48元 <= 每餐有 48元可以吃飯.

問題是自己煮來吃,還是叫 48元的便當來吃? 有何不一樣? 自己煮要座車去買食物.(我住山上),叫便當要打電話,所以帳面上看到的不是真正如想的那樣簡單. 套那個國民年金裏的一註腳 : 不考慮物價指數,以目前幣值計算。天佑我民, 2022 年物價水準要下滑才能過日子.

您說 4348元在 2022 年時對我有沒有意義呢?

最低工資的意義在哪? 4348元跟最低工資比差了四倍.
如果您 25歲繳到65歲,就可以領到 8986元最低工資的一半.
我對最低工資的解釋是最低要有那些錢才能過日子. (我胃口較大)



我想到我今年也要開始繳我的國民年金我就頭痛
我先生加上我的又加上3個人的健保 1348x2+1977=4673
想到就頭痛 加上又要繳房組 電話手機費 網路費 其它雜七雜八的開銷
我想到就覺得 這是好政策嗎?? 就已經在沒錢了 還要我們拿錢出來繳這什麼國民年金!!
現在要發什麼消費卷 美其名是刺激消費 但我的感覺是 發給我們錢 又要從我們身邊拿一點拿一點回去

家裡只有我先生在工作 又有一個小孩要養 這開銷 懹我很頭痛
不怎麼想繳 但怕會有罰款 啊~~~ 真頭痛!!
sam6862 wrote:
那些對國民年金有所疑問或是不滿..
請上網mail給他們,一堆公務人員每天爽爽過還領不錯的薪水...
有需要他們的時候當然不用客氣,如果 都沒反應再請報紙報導好了...
如果我們都團結起來,相信 政府也必須面對這個事情的嚴重性,您說是吧~

但是 在這不景氣的年代,想要有所行動沒有經費我看也很難...
第三勢力可能就是這樣,才會遲遲未出現吧~唉..

大家還是看開點...新聞少看 心情或許就會好一點了!!

...(恕刪)



本來我是想跟大家請教這個問題,
就像這位朋友說的,
如果我不是真的為這筆錢苦惱,
沒人想承認自己是個窮人吧,
尤其是在這個勸敗的網站...

一開始還被噹「沒錢就去找個有錢的乾爹」,
聽了是很難過的,
一分錢逼死英雄好漢啊,

沒想到後來開始裁員風,
許多朋友也遇到相同的問題,
也有許多朋友來一起想辦法,
這些都很好,
這個年頭,
就是要靠我們自己想辦法啊!


如果好手好腳的就掙得到錢
就不會有這麼多人失業
就不會有人需要跑到圓山長期抗議
社會基層小老百姓很多外在條件都是身不由己充滿著無力、無奈
會有人說那不會自己創業嗎?
創業也需要資金,也有風險考量
如果創業一定會發達
那人人都是郭董了~

而上面那些做官的
總都一副不食人間煙火,食米不知道米價
訂一些不知道為全體人民好,還是為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好的政策....

英九兄呼籲公務人員,要聞聲救苦,要有菩薩心腸,不容墨守成規、抱殘守缺。

聽了這些話,即使知道做不到,還是讓人覺得有點安慰

對於那些公務人員最常說的一句術語就是:一切依法行政

此一話一出,堵死很多人的嘴,威力無窮、非常好用

而英九兄說的這番話不具「法律效力」

他們也是聽聽、笑笑而已

管你有沒有錢,國立討債集團跟你要錢、跟你收保護費

你可以不給嗎??







堵南國小 wrote:
英九兄呼籲公務人員,要聞聲救苦,要有菩薩心腸,不容墨守成規、抱殘守缺。
...(恕刪)


從新聞看到這句話我無言~傻眼....
如果小馬沒修法...若是下達公文
公務人員誰敢不依法行政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