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的役男們 別回來了資料有同步 我入境被抓起來了 現在限制出境中 Feb 7 11:16更新

aurora_excuse wrote:
我只是好奇......(恕刪)


他應該不敢去
因為有可能不見的是英國國籍......
agp74 wrote:
如果你是怕當兵那就放...(恕刪)


前面寫過了, 去看一下兵役法&國籍法的規定,未服兵役不得放棄台灣國籍!
烏龜守則- 1.上交流道後一秒鐘內絕對要切入內線! 2.並肩同行,慢活多悠閒!
忍不住要進來說一聲
"爽"


雖然覺得每個月花六千塊的納稅錢養一個多重國藉的人很浪費
但是還是很爽

btw 誰不愛pussy的
lmfao 別再吸奶嘴了
西瓜哥哥 wrote:
前面寫過了, 去看一下兵役法&國籍法的規定,未服兵役不得放棄台灣國籍!


千錯萬錯都是父母的錯…
有在外國生的打算,就不應該回台灣入籍,不該領台灣護照!
難道國籍法的規定有錯嗎?享有福利就該盡義務…
台灣是屬人主義,我想當初樓主父母在外國生了之後,沒在台灣報戶籍也沒關係的

要用這點來說台灣法律規定的不是,我覺的有點牽強!
雙重國籍沒有錯;但擁有雙重國籍,本當就該盡該國的義務當然也享有福利

「未服兵役不得放棄台灣國籍」對,沒錯…想放棄都不行;
但回想一下當初在國外生小孩的目的吧!是刻意還是…
如果是刻意的,本來就該自己先清楚遊戲規則!輸了才說遊戲規定的不公平
僑居的確是沒有人會跟你說 要自己去移民署或駐外辦事處問
我很想問樓主一個問題
在你還沒有僑居身分之前 你是怎麼覺得你可以擁有台灣國籍然後可以在台灣待到爽(超過4個月)
然後不被發現?
只因為你持國外護照入境嗎?
你這樣的心態應該是想要享用台灣的社會資源 才留下台灣護照的吧

還有
僑居是給在海外的國人一個方便
讓他們如果想要短期回國的話不被抓去當兵
不管你有沒有僑居或事前知不知道有這個東西
你在台灣待超過4個月 意思就是說你已經不被consider是住海外的國人
那你憑什麼還要拿僑居身份
你如果當初想鑽漏洞的話 就應該聰明一點 自己先想好退路 而不是等到人家跟你說有僑居這個東西你才想辦
當你想辦的時候你已經待超過4個月了阿 不給你辦是正常的

西瓜哥哥 wrote:
所以了解一下吧... 不要只會在那邊叫囂"不爽就不要當台灣人!"
像我表弟就是已經在澳洲成家立業,他返台不過就是看看親人,完全不想領消費券,看健保... 但不行!

叫囂"去當兵的..." 如果你現在有工作,有辦法跟老闆說"我要請假一年半出國當兵" 做得到再說吧!

那又如何?? 這樣就叫做叫囂?? 有雙重國籍的人就高人一等, 不能被批評??
"不爽就不要當台灣人" 在這個案例中, 有什麼不對?? 不要回國也是不當台灣人的一種啊!
樓主父母刻意去取得這個身份, 如果不想盡當台灣人的義務, 為什麼不早點放棄??
而樓主自己本身也不想盡台灣人的義務, 為什麼還要以台灣人的身份長期待在台灣??

在這個案例中為了怕當兵, 為什麼當初不直接放棄台灣國籍?? 香港護照不是也很好用嗎??
而如你說的, 15歲以前什麼都不懂, 那為什麼自己不弄清楚自己身份跟別人有什麼不一樣??
既然知道自己有雙重國籍, 卻不弄清楚自己的身份有哪些權利義務需要遵守, 這能怪誰??
何況比起73年以後出生的, 只要每四個月出境一次再回來, 沒有一年183天的限制, 很寬鬆了吧!!

既然你不滿意大家這樣 "叫囂", 那麼請問你台灣法律這樣規定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到15歲前都能放棄, 跟只要每四個月出境一次怎麼看都是一個非常寬鬆的規定
別國對於這類身份的限制有這麼寬鬆嗎?? 說到底還不是我國多了兵役限制才讓有些人覺得嚴格
如果換成是女孩子, 跟其他國家比較起來, 規定算是十分寬鬆的了
西瓜哥哥 wrote:
15歲.... 正好是...(恕刪)


15歲小學生出國不能決定
那出錢給小孩子出國的父母就應該要搞清楚遊戲規則
替小孩子決定

如果說以那些啥有背景沒背景...啥有辦法喬沒辦法喬的例子
來說明國籍法規定不對不好 個人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現實的社會不就是這樣嗎
有辦法就去喬 去鑽法律漏洞 沒辦法的請認命點

如果一切要講公平...
大家都去當兵....我想這篇不會蓋到1百多樓

有工作有妻小還要去當兵...
個人深感同情...不過套句其他人的話"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題外話...
15歲到36....也不過出入境21年或是躲個21年而已嘛....
天下那麼大...小小台灣還好啦


rossipan wrote:
要用這點來說台灣法律規定的不是,我覺的有點牽強!
雙重國籍沒有錯;但擁有雙重國籍,本當就該盡該國的義務當然也享有福利...(恕刪)


同意+1

WOLALA wrote:
所以先去當兵 再告國家申請國賠囉 當我有老婆沒有離開她超過五天的
因為我愛我老婆 不愛當兵..(怒刪)


雙手一攤就要國賠??
那我們每各盡義務去服兵役的好男兒,是不是都可以申請國賠???
心態真是太無言了,說到底是因為不愛當兵所以申請國賠? 呵呵.......

PS.你愛你老婆關我們屁事,下部隊上M01分享一下被長官關愛的經過吧。
Lutz wrote:
那又如何?? 這樣...

何況比起73年以後出生的, 只要每四個月出境一次再回來, 沒有一年183年的限制, 很寬鬆了吧!!
(恕刪)


真的是這樣嗎? 不要人云亦云的... 查一下規定吧!
那是指取的僑民資格的... 但只要你的台灣護照有被蓋過"未履行兵役義務"是"很難"取得僑民資格的!
(很難的意思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其他的... 連來台灣觀光都不行! 比大陸人還不如!
只要你的護照被蓋未履行兵役義務,就很難取得僑民資格,也不得放棄台灣國籍! 除非你有背景,否則不管你拿哪一國的護照,就是不能進台灣!

希望這位樓主持續update後續發展....
因為我曾經建議我表弟返台幾天,反正拿澳洲護照應該不會被發現... 沒想到有人還真的被抓!
烏龜守則- 1.上交流道後一秒鐘內絕對要切入內線! 2.並肩同行,慢活多悠閒!
西瓜哥哥 wrote:
真的是這樣嗎? 不要人云亦云的... 查一下規定吧!
那是指取的僑民資格的... 但只要你的台灣護照有被蓋過"未履行兵役義務"是"很難"取得僑民資格的!
(很難的意思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其他的... 連來台灣觀光都不行! 比大陸人還不如!
只要你的護照被蓋未履行兵役義務,就很難取得僑民資格,也不得放棄台灣國籍! 除非你有背景,否則不管你拿哪一國的護照,就是不能進台灣!

你才不要誤導別人咧.....什麼叫連來台灣觀光都不行??
沒有禁止這些人來台灣吧!! 只是入台後身份就要接受管制
我國十六歲以上一般身份的男子哪一個沒有這樣的管制??
還在扯什麼有沒有取得僑民資格的, 沒有取得僑民資格表示之前就長住在國內了
沒有取得僑民資格的就是一般中華民國國民, 就應該像其他及齡男子一樣接受管制
滿十六歲之前要出國逃過兵役管制, 都不用付出代價??
滿十六歲之後出國的, 有沒有簽切結書?? 有沒有承諾十八歲前回國履行兵役??
既然要出國, 既然要取得外國國籍, 就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
肯特地出國在國外生產, 肯每年辛辛苦苦的去坐移民監, 寧願在外國流浪也不願回台灣履行兵役
卻不肯為身為中華民國國民而盡一點義務, 這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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