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看的很累,兩邊堅守陣地,
感覺像是一次世界大戰時,
西線戰事的膠著狀態,
要打破僵局,建請樓主參考1450樓發言(懶的看的我完整引言過來).
matiz~ wrote:
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樓主的帖子,目前看的都很累.

個人比較有興趣的東西是這個


Surhoff wrote:
2010/8/24 & 9/8 先後進行了二次調解, 反斗城非但堅持只賠償那3000元,居然還說是她們一直很努力要跟我談, 但我不跟她們談, 我氣得說要調所有的通聯記錄出來對, 看都是誰打給誰, 是誰想談誰不想談,真是把我氣個半死




印象中樓主曾提到委員(好像有板友指稱這點有玄機),樓主指的應該是"調解委員",
兩次調解應該是"鄉(鎮 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處理的,
就個人參與的經驗是,調解不管成立與否,都會有調解紀錄,

樓主大可把調解兩造的資料遮蔽,然後將之公佈出來,我想會改變目前的討論現況!


結果只有兩種

1.在協調會上樓主把賣場安全亦列入和解條件,縱有隱瞞部分資訊,相信反對樓主的可以釋懷!
2.在協調會上樓主未把賣場安全列入和解條件,建議樓主還是專心打官司,爭取你應有的賠償!

至於內文曾有人提到反斗城的FB有小朋友坐(試玩)在玩具上的相片,
引出的那張相片,印象中後面是有個大人在小朋友的後方,
好像手也做著保護動作(在相片的左下角),這是為人父母的好習慣,

君不見大賣場裡一堆家長放任小朋友
1.騎著賣場的腳踏車到處跑到處逛?
2.推著自身無法負荷的推車道處撞人?
而這些家長,只顧著逛自己的,買自己的,完全不管小孩在幹麻!

最後,不管正反兩方的的爭論為何,希望樓主女兒傷口不留痕跡!
這麼惡劣的商家
尤其又是大品牌
真不曉得"顧客至上"的道理嘛

就告到底
把事情用放大鏡檢視
否則
他們這些大人士不會怕的
要是美國發生這種事
光賠償金就是天價
支持你
台中小康 wrote:
我想你絕沒養過小孩,我的小孩一歲半時我會讓他多走路練習,
只是我會跟在身邊,但小孩還是會跌倒,因為我無超人之神經反應及身手。


小孩在學習時確實會跌倒, 而跌倒也是學習的一環.
但明知他會跌倒, 你還會選擇在有障礙物的地方, 讓他去跌倒嗎?

好比學開車, 你會選擇上下班車流最多時上路嗎?
小孩學走路, 起碼四週都會清出位置來讓小孩走, 不然就是摸著牆壁走..您說是吧.

在大賣場裏學走路? 想受傷還比較快
bigmouw wrote:
如果同樣的故事
但是樓主一開始只要求一萬元
反斗城仍只給三千塊
事後新聞報導然後反斗城說樓主要求一萬跟公司肯給差距過大因此調解失敗
然後被網民發現樓主故意隱藏此部分
不知道這樓的發展會是如何
大家還會質疑樓主的動機嗎

這個我也想過,如果當初樓主是要求1萬元的紅包(醫藥看護那些絕對另外計算),但反斗城只願意拿出3000,
可是在PO文的時候仍然隱藏資訊(要求1萬元),那我還是會『建議』樓主可以把事情說詳細一點,
畢竟他在PO文之初,給我的感覺就是高舉著改善賣場環境的大旗,但卻有私下謀取個人利益的感覺啊
還有~補充回一下小康的意見,不知道您的小孩『學步』時,是在哪邊學步?
難道是在大賣場
以我自己教導小孩的做法,我是絕對不會讓他在大賣場學步的這個很純粹是教養經驗的分享而已。
賣場就是賣場,固然有地方可以走,但決不會是一個學步的好地方啊
阿童木 wrote:
小朋友學走路~~請你...(恕刪)


人家有小孩啦...好像是兩個...
不過還是要稱讚一下人家是個好爸爸...願意讓自己的小孩在賣場學走路

這讓我想到魯夫啊...從小就接受地獄般的訓練
台中小康 wrote:
我想你絕沒養過小孩,
我的小孩一歲半時我會讓他多走路練習,
只是我會跟在身邊,
但小孩還是會跌倒,
因為我無超人之神經反應及身手。

一歲半學走路....是在大賣場學走路嗎?? 你真的帶過小孩嗎??

你又開始挖洞給樓主了喔.....(筆記ing)

這位法律常識達人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水晶骷顱 wrote:
bigmouw wrote:
照你們標準應該要一毛不取不然就是摸模鼻子接受一千元才能上網陳述吧...(恕刪))


我可以求求你不要再鬼打牆了好嗎

你門號換來換去不累喔
...(恕刪)


你抹黑的功力也是一流阿

kevinwu6778 wrote:
那群只會五四三的,要加把勁,再練練才行喔。


別人的意見言論在你眼中都是五四三
那你關心過自己的發言在別人眼中又是那副德性嗎?
Kake wrote:
人家有小孩啦...好...(恕刪)


是哦~~地獄般的訓練

有天堂路 還是有 搶背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bigmouw wrote:
你抹黑的功力也是一流阿

1586樓
主阿 wrote:
我只看到幾個疑似廠商的朋友, 又疑似假裝成一票人, 來質疑樓主(可以用盡任何一個字眼質疑) 對於受傷的小朋友卻隻字未題 真是好可怕啊......真不愧是閒聊版, 幾個人真的是閒閒沒事做, 回頭看看這棟樓我看有8成都是同一個工人蓋的 喝喝....

骨頭還輸那位"主阿"很大一截呢
有三位鄉民嗆出,若是主阿能提出證據,我們三位就捐三百萬至社福團體.....不過主阿....沒肩膀,提不出證據
sirber821 wrote:
別人的意見言論在...(恕刪)

不用理他,他職業是打牆工人
等等又說我們在模糊焦點,就無視就好囉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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