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支持樓主!!

如果是我女兒受傷,我一定會力爭到底

錢不能換來我心愛的女兒受傷

我相信樓主不滿的是業主處理的態度,都幾歲人了

隨便就拿三千塊來敷衍?

我相信他們的主管事發當時第一時間處理叫救護車

以及後續相關的將心比心的去關心你們

一定不會有索賠37.6萬這件事情吧?

支持樓主!!!

對啦對啦,都是家長的錯

走著瞧吧,傷我愛女?!
bigmouw wrote:
這主要是在於法院攻防...(恕刪)


你還是搞不懂我的意思~舉証再多~也比不上法官當時的自由心証~
你認為前案舉証不足~也只是根據高院判決來解釋~何以北院法官做出相反判決?
法院跑久了~你會發現很多時候~成敗往往在分案時就決定了~
brain417 wrote:
你還是搞不懂我的意思...(恕刪)


我想我法院應該跑的比你多


我在各刑民事庭的同學們也沒像你說的那樣



下班看了一遍..
覺得有個大大寫的很對...
大家在意樓主隱瞞了30幾萬的要求都很在意.....
如果當初隱瞞了要求是一萬呢?或許又會不同....
所以因該是有些人覺得那傷不值30幾萬?不然幹麻那麼在意樓主隱瞞?
說實在的.這件事.我一點也不在乎樓主要求償金額多少.但我知道絕對不是隨意3千甚至1萬可讓廠商敷衍的.而且也要確定是拿錢加改善.不能只是拿錢加封口的有條件合解.
另外有人提到樓主不該讓小孩自己獨自試用玩具.這部份我想.如果反斗城認為顧客有疏失自然會想到保留攝影機證據.如果剛好沒拍到.很抱歉.就各自表述吧.看法官了.
另外我認為關於有人說樓主讓小孩在此學步?請不要誇張的形容成這樣好嗎?混淆視聽.....
此事再怎麼樣樓主有疏失.也掩飾不了反斗城的公安責任.
要記住.如果有防護措施不會如此嚴重.事也不至此.這可是連大人都有可能受到傷害的.
不要一直說大人該很注意.要知道意外就算很注意都還有可能會發生的.重要的是.如果保護好.一切都不會如此."就算大人沒有很注意".不是嗎?
這跟大人沒有很注意讓小孩自己跌倒.和沒有很注意從樓梯跌下去都不一 樣.如果在賣場發生的是這樣.我想樓主也不敢說反斗城沒防護好.對吧!!
bigmouw wrote:
我想我法院應該跑的比...(恕刪)


敢問你是司法官第幾期?

在事務所名字呢?

不好意思01太多人說它是律師或司法人員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阿童木 wrote:

敢問你是司法官第幾期...(恕刪)


我非司法官

目前亦無執業

只是某屆考試不小心第七十五名考試合格

證書都不知道丟到哪去了

所以現在的我只是比一般人懂那麼一些些法律

我的同學們很多都比我優秀現在都在台北地院服務

當然也有跟我一樣未執業的就一般法務囉

不然就是教書

這樣生活也很愜意

只是跟忙碌的事務所生活相比我比較喜歡現在準時下班回家抱小孩幫小孩洗澡跟他玩樂假日能夠帶他出去遊玩的生



而不是晚上三更半夜還在看卷宗
還活著就好啦
做家長的自己也要顧好
不是只顧口袋飽飽
We're all living in Amerika Amerika ist wunderbar
bigmouw wrote:
以下來做個推演一.同...(恕刪)....我覺得1.應該不會發生 2.之後的選項比較會發生不管是2之後的哪個選項至少砲的人會變的比較少(我覺得是少非常多)...(恕刪)..


用"我覺得"來公眾論壇來做推演??
講白一點,就是嘴砲~

至少也有個理由來支持"我覺得"吧~~

法律人~法律人~
忽然明白那位輕判性侵幼童嫌疑犯的法官
可也能也用---"我覺得"六歲幼童沒有拒絕就代表同意---的理由來判吧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骨頭,你小心點,留點...(恕刪)



我可沒說你是畜牲,
我只是從你的發言中喜歡汪汪叫才懷疑你是動物,
一般人發言應該不會用汪汪汪吧,
我很擔心你,
你是否要去醫院看看我聽說有人精神異常就會用動物叫聲來表達自己的意思。

跟(疑似動物的對象)談法律是浪費我的時間,
竄改他人文章扭曲他人意見請問是否卑鄙?
你(不好意思找不到動物之代名詞)還不值得我罵你,
因為我不習慣和動物講話。

建議所有懂法律之網友不要浪費時間和他們說明,
你們難道看不出來他們只是想亂,
至於動機為何就讓大家自行猜想。



台中小康 wrote:
我可沒說你是畜牲,我...(恕刪)


我算是亂入~~~

這篇稍早之前不回的原因大略有二:

1.基本上我是站在樓主那邊的,就算他有什麼鬼陰謀。
不過當然,各位可以說我盲從無知,但我只是很心疼那小朋友。
沒參與討論,是因為加入立場已經很明顯對立的討論(討論?!)很累~我還是專心在維大力那棟吧!

2.本來連回文都不想回,但這次我的方向跟小康大致上是相同的。所以也在期待他的論調。(真的)
但...,自從看見所謂被剪接、移花接木的說詞後,我就更加期待小康兄會做什麼漂亮的反擊。
畢竟在維大力那棟,儘管小弟跟他立場不同,但一直很尊重他的論調以及相關法學。(無論那是他的資訊或是知識)


好啦~就直話直說啦~
小康兄,這樣的反擊太弱了啦!一點都不像你的風格~再另外那棟樓,我可是一直很尊重你不嘴砲,針對事情的論調!
況且這次跟你的立場算是相同的,結果~~~你的風格怎麼變成這樣啦?!
話說在維大力那一棟~一開始的紛爭也不輸這邊耶~


亂入完畢~各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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