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人都怪警察開單是錯的... 真是誇張到極點

有人想過嗎?一個人那樣想,兩個人那樣想... 100個人那樣想。每個人都認為沒事騎騎禁行機車道有什麼大不了的?沒事闖闖紅燈有何大不了的?沒事紅燈來個又轉有什麼了不起?沒事超個速又怎樣?這會變成怎樣的一個世界?
大部分台灣人目前有這種莫名其妙的價值觀,只能說實在是太誇張了。人性已經惡劣到極點、無可救藥的地步了。難怪台灣的交通永遠不會好起來。
為何我在台灣開車這麼多年,一張罰單都沒拿到過?我很神嗎?我厲害嗎?都不是。只是因為我守法,盡一個市民該盡的基本義務。
不過很顯然的,光靠我一個人或極少數人的努力對這個社會的貢獻是完全無啥作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