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wang wrote:兩回事是閣下的片面說詞...(恕刪) no no no....沒有法律常識是不過就是沒有法律常識白吃智障 可是指一般常識都沒有毫無判斷能力的人你這樣的說法可是嚴重侮辱所有沒有法律常識的人況且你沒有一般知識或者法律常識 這跟我侮辱你是白吃 是完全的2回事別忘了[你自己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可是建築在[你喜歡牽扯成一回事]這個大前提之下只要法官認為法律常識為0 不等於 智障白吃那句話你認為智障白吃 只是你自己對自己的辱罵
joshwang wrote:大哥,嚴重侮辱不是你...(恕刪) 說的好 當然也不是你說的算不要講不過別人就抬出法院出來如果要抬出法院 就別廢話 麻煩你現在去寫狀纸好嗎不要剩下一張嘴況且人家是再說這個行為是否構成性騷擾 扯太遠啦樓主是難在沒有事實證明難以起訴證據不足以起訴 只代表無法證明瓦斯工作過那件事不代表脫褲襠請人擦藥不是性騷擾這是完全的2回事加油 好嗎?
黃金體驗.鎮魂曲 wrote:我可不可以用閣下教的...(恕刪) 以我的看法 joshwang 跟我們的看法是一致的~"都認為那個瓦斯工的行為是不適合的!!"只是J大指的多是 如果進一步去告瓦斯工的話,該有甚麼樣的證據跟準備!黃金體驗大 n lilith大 請冷靜一點去看看J大的意思......希望沒有誤解..............大家歡樂一點吧~~XD
Trytest wrote:以我的看法 josh...(恕刪) 我有一個朋友跟我說一個真實案例她們經理在 SARS 期間用麥克風在公司內大罵一個部門主管,因為那個主管沒有叫部屬戴口罩。經理罵主管「你大學畢業的,連這點常識也沒有,真是吃大便長大的」這位主管是台大法律畢業的,當然就去告這個經理,要求高額賠償,兩人出庭次數超過十次以上。最後判決經理要賠償台幣兩萬元給這位主管。想想看,如果你是這位主管,你會告這位經理嗎?理由呢?
lilith wrote:我敢跟你保證 絕對不是前面那句的問題 後面那一句才是關鍵 非當事人應無法調閱法院的判決書,除非你是開業律師。你想看判決書,明擺著你不相信我,或是你認為兩萬的賠償太少。我還忘了告訴你,那位被告的經理每次在出庭時,都有其它的公司主管陪同去法院,證明他是為了維護公司清譽才一時口不擇言,所以法官才判賠兩萬。不然你認為該賠多少才合理?還有你要是那位主管,你會去告那位經理嗎?我很想看看你的想法。上次報上說一位公公寫信到媳婦的公司,說她不守婦道,造成媳婦名譽受損,法院判公公30天拘役或易科罰金三萬元。像性騷擾這種案子,若你是原告,你想要什麼樣的結果和多少的賠償?
joshwang wrote:我有一個朋友跟我說一...(恕刪) 我怕我回答了,會被歸類為認真魔人欸...... XD 為了帶來歡樂! 你這個案子讓我想到了當兵時發生的事........話說我那個營區在派工時間,長官有事找某個小兵時,都是叫安官直接廣播叫名子的.....有一天 太陽正大 我們辛苦的搬裝備...... 忽然擴音器響起了:"安官報告、安官報告 蛤(吐痰前 聚氣聲)~呸 ... ... ... XXX 請到..."整個營區笑翻!! ------------------------------------------我第一次說笑話,大家給個面子笑笑唄~
Trytest wrote:只是J大指的多是 如果進一步去告瓦斯工的話,該有甚麼樣的證據跟準備!...(恕刪) 可是…從頭到尾都沒人說要去告瓦斯工啊…這就是讓人最無言的地方啊~~~不知道在強辯硬拗什麼意思的?感覺…好像是他丟了工作一樣…Trytest wrote:黃金體驗大 n lilith大 請冷靜一點去看看J大的意思...... 呵~~~沒事沒事我前一篇就說過了:「我來01不是來認真的」算我多事,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藉口就進來插個嘴,結果…
黃金體驗.鎮魂曲 wrote:呵~~~沒事沒事我前一篇就說過了:「我來01不是來認真的」算我多事,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藉口就進來插個嘴...(恕刪) 我也是進來插個嘴,只是想給大家另類的思考方向,沒有其它的意思。如有冒犯得罪之處,請大家多包涵。如我在177樓所說,像性騷擾這種案子,若你是原告,你想要什麼樣的結果和多少的賠償?我永遠記得我學法律的朋友說的名言:「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