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性侵女童...到今天宣辦無罪..但受害女童卻得不到正義過世了~這樣的法律令人失望

jahvet wrote:
有人猛拿三個法官判有罪來說嘴,
卻恐怕連其中任一份判決都沒看過,
這樣的嘴砲也真是奇蹟。
拿法官和醫生比較?
難道有人不知道『社會科學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嗎?


你這種舉例實在蒼白無力不知所云,絕大多數情況下評論事情就是以結果來論,根本無從也不需要接觸細節.照你這種天才想法,批評華爾街肥貓的人都得在美國金融業上班?罵黃禹錫實驗造假就得看過黃禹錫的幹細胞論文??

光憑你質疑拿法官和醫生比較這件事就可以反詰你讀過醫學系或法律系沒?自打嘴巴嘛.


fisheries wrote:

那些相關的警察後來怎樣了?
大名是??


逃了幾個,有幾個去關了,記得三四年前有個新聞,有個傢伙關完出來後來繼續當警察,在南投還是哪裡還昇官.

當初那幾個警察都是明日之星,人人看好的幹員呢.

只看新聞,真相不一定會大白,更何況在01轉貼的文章…
惡魔常常偽裝成假先知的模樣 帶領無知的羔羊走進死亡的墓地
懶懶的蟲 wrote
不知道樓上各位是在失望什麼?

本件是因為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不足,所以判無罪,各位對法律的失望,是認為即使證據不足,也應該判被告有罪嗎?

+1
我認為國人要有『無罪推定』的觀念
這個案子我一看就懷疑警方找不到做案者,隨邊抓個遊民再屈打成招。。。

當然有人為小女孩叫屈

可是萬一哪一天警察抓你當替死鬼,誰又會為你叫屈?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lqz wrote:
只看新聞,真相不一定...(恕刪)


剛剛你提到遊民,我想到十幾年前的湛蓉命案,這女星剛剛要走紅就遭遇橫禍,警察也是先找個有案的遊民來頂,反正債多不愁,多背一條姦殺罪而已.

嫌疑最大的台陽礦業顏家二代到現在還滯留國外不回台灣,一樣拿他沒辦法.
當我坐在電腦前,看到女孩痛苦的死去的訊息時,我沒想心力去批評台灣的司法制度,只能默默流下兩行眼淚....

喬丹大帝 wrote:
我不知道是否LAG
但對台灣的法律真的是越來越失望
我知道台灣不是有法律更改的協會嗎
針對有問題的法律作修正的
為啥現在不見了
回到樓主原本的問題
法律的修改其實跟這個案例沒有多大關係
而是在於檢警對於案件的蒐證與保存證據的觀念與方式比較有關

如果這個案件是證據確鑿,所有證據都指出嫌犯為加害人
但卻因為法律的漏洞無法判刑,才會是法律需要修改

會這麼關心這樣的案件的人,應該也有看過CSI影集吧
與其質疑法官為何可以做出無罪判決
為什麼不去想一想,從地院到高院的多次無罪判決
檢警在這樣的過程中有沒有繼續去找更多證據,甚至是找尋其他可能嫌疑人
若在證據不足的情形下,又不斷對同一人上訴,這是另一種法治外的懲罰嗎?
但懲罰的對象正確嗎?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ptx wrote:
回到樓主原本的問題法...

若在證據不足的情形下,又不斷對同一人上訴,這是另一種法治外的懲罰嗎?
但懲罰的對象正確嗎?(恕刪)

警察大概認為遊民太辛苦了
到牢裡有吃有喝有住,幹嘛不認罪?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aristocracy wrote:
法官代替神審判被告,
醫生搶救病患和死神拔河。
醫生做出錯誤判斷會被告,
法官做出錯誤判決卻沒事?

如果沒有標準答案,法官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恕刪)


一定有很多醫生誤判病情,但最後也沒人發現。
醫生會被告,會成立多半是因為當初病因很明顯代表A,醫生卻決定B,然後又出大事
,或是醫生也決定是A,但是技術差而沒弄好,才會被告。

法官依照證據來判,沒給他足夠的資訊,要怎麼訂出100%標準的答案?
這可以說是你咳嗽,然後打電話給醫生,只說你咳嗽了,其他訊息都沒給醫生,然後要
醫生做出正確判斷,到底是普通感冒還是H1N1.....
9個醫生被要求一定要做出判斷,結果6個醫生說是小感冒,3個說是H1N1....
加藤老鵰 wrote:
你這種舉例實在蒼白無力不知所云,絕大多數情況下評論事情就是以結果來論,根本無從也不需要接觸細節.照你這種天才想法,批評華爾街肥貓的人都得在美國金融業上班?罵黃禹錫實驗造假就得看過黃禹錫的幹細胞論文??

光憑你質疑拿法官和醫生比較這件事就可以反詰你讀過醫學系或法律系沒?自打嘴巴嘛.


說的好。
球評確實不一定要打得一手好球,甚至不一定要打過球,
但是至少也要對這種運動有相當程度的瞭解,
否則和路人甲何異?這樣的評論又有何價值?

不是法律專家,當然也可評論本案法官判決適不適當,
但前提是:對本案有相當程度的瞭解。
倘若只是從媒體上得來的片段資訊就大放厥詞,
連容易取得的判決都不願一讀,
那此種評論有多少可信度可想而知。
身為有女兒的父母看到這個結果真的很痛心,
小孩都傷成這樣還打了十三年的官司居然還說證據不足,
難不成要法官親眼看到才算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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