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人權團體,東森新聞"關鍵時刻"好樣的!!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誰定的概定政策~ ...(恕刪)


政策可以改

更何況是3/4多數

不想改就講一聲,不用那麼多廢話

不然選他們上來幹麼,混吃等死嗎?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doubless wrote:
我印象中好像有部韓國片就是這樣
被害人被姦殺,被害人的母親就去綁架律師的小孩
逼迫律師把兇手辯護到無罪釋放
然後被害人的母親在親手殺了兇手
最後的畫面是....被害人的母親問律師....你願意當我的辯護人嗎???
...(恕刪)



天阿
好刺激的劇情歐!

  什麼叫做既定政策?有什麼所謂的既定政策重要到不能改變?憲法夠重要吧!還不是改了好幾次?以為大家都沒有行政經驗嗎?

  這個所謂的既定政策是什麼時候決定的?那個會議?出席人員有那些?是行政院院會嗎?還是法務部內部會議?有行政院長或法務部長批示過的公文或會議記錄嗎?如果沒有,那就是王清峰公然說謊,即使是總統的意見,如果不在適當的會議討論並通過,那就不是政策,何況是法務部長?不是她說廢除死刑是既定政策就算數.
獅子豹 wrote:
我有個朋友.是台大法...(恕刪)


就算把加害人關在牢裏一輩子,被害人也不會復生。那是不是乾脆把它們都放出來好了!
有人有44位死刑犯的名字嗎
想用GOOGLE查一下他們的罪刑
如果知道的大大可貼一下名字嗎?
3Q
  宋朝名臣范仲淹除了"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名言外,其實還有一句比較少人知的名言"一家哭何如一路哭",雖然他說的是吏治,但用在死刑上也是通用,與其讓那些罪刑重大的人活著,甚至以後繼續危害他人,還不如讓他們早死早超生.
aad64317 wrote:
殺了兇手就能保障被害...(恕刪)


當然不對啦,沒人說要保障被害者呀。

用法律來解釋,用社會公義,用台灣大數人的意見來看,沒有理由判刑確定而不執行。
44個判而不執行,事由、原因、疑點等也許可能有44種結果,但每個都不執行是否公平?對死者公平嗎?
別一句殺了他,死者就不會復生。這句話很好笑,那小偷把偷來的所得花掉又無力賠償時,那關他幹嘛?關了,你的財物損失也不會回來呀。

上面只是把人權團體的解釋再廣義一點的定義。因為,你們也廣義了所謂的人權。
憲法有規定,什麼叫自由,什麼叫人權。記得,以不干預他人為前題的。都殺了人,沒有人權可言,加害者自已都不考慮被害人的人權了。

死了就算了是吧?
還是人權團體的領導是耶蘇?叫他上電視台開個記者會吧。
說說被害者人人都會被祂引導上天堂,那家屬真的不但不哭,連作夢都會笑了。說不定也會請兇手順便"帶他走"
順便說說,你們儘管殺吧,記得殺完來我膝下懺悔,你還是有救的,你因此沒罪了,我的小羔羊們。
離題一下。忘了嗎?梵帝崗對異教徒的手段是如何?那些異教徒很多都沒有殺過人咧。

自古至今,全世界都是,殺人者償命。也許,人類文明了,就開始搞東想西了。
我覺得台灣要加強的,是法律條文、法官素質 、警察辦案態度跟手法。以及科技。
而不是因為人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生命。

那希特勒就真的笨死了,他幹嘛自栽,賴活著到今天,他可能會善終吧。

要求真的辦到"勿枉勿縱" 。勿枉很難、勿縱更難。從來沒有那一國能辦到。但我們應該朝向這方面來降低"誤縱" 的機率,而不是為了"勿枉",然後一直"誤縱"

現在的民主國家,大多數用"多數人決定"的方式來作為一切施政的方向參考。
人權團體們,錢太多,多到自願養這些死刑犯的話,何不自費一下,向ac尼爾森之類的民調公司辦一次市調,萬一高過四成,你們就可以大書特書,說這是台灣主流的聲音,這樣不是更有力?

為什麼不?因為,你們也知道,這在台灣不可能。

口口聲聲歐美多少國不執行死刑,可是光美國,自已就一國多治,有些州沒有死刑沒錯,但有些州有,而且還有電刑,那刺激呀,現場觀禮還可以聞到烤肉味。

凡事講配套,現在台灣的財政能夠預備來養這些"可憐的、被判死刑的、可能冤判的"人嗎?
判了之後,這些死刑犯每年要編列多少預算?他自已要不要出錢?出多少?萬一他沒錢呢?
這些人真的就"永遠隔離了?"能假釋嗎?多久假釋?
這些人要集中關在那?你家隔壁好不好?為他們新蓋個監獄誰出錢?
他們看病看健保嗎?

上面的問題,全部在"廢除死刑"之後,會出現的問題。人權團體有什麼寶貴的意見也發表一下。
不能當天弓飛彈,射後不理呀。一併講一講嘛。

台灣已經太多失敗的政策,都一頭熱,後面難收尾,然後呢?全民買單,我已經夠厭惡這種一直在花老本的政策了。

也許,人權團體,不全是所謂支持廢除死刑的,有些是講司法不公、誤判的。我上面的意見是針對"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
另外,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諸位大德,你們也許都不是被害者家屬,人家受害者家屬都出面來反對廢除死刑了。你們應該可以找個受害者家屬來支持一下廢除死刑。
或是找個死刑犯,然後派代表給他殺,然後說你們有多悲天憫人,你原諒那死刑犯
ninja680614 wrote:
有人有44位死刑犯的名字嗎
想用GOOGLE查一下他們的罪刑...(恕刪)

前天我在聯合新聞網有看到記者製表
不知刪了沒
44死刑犯 4年0執行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biss0220 wrote:
廢死年份 最後執行死刑年份
31. 瑞典、(1972)、(1910)
32. 芬蘭、(1972)、(1944)
33. 葡萄牙、(1976)、(1849)
34. 丹麥、(1978)、(1950)(廢死刑時仍未和格陵蘭分家)
35. 格陵蘭、(廢死刑時仍未和丹麥分家)
36. 盧森堡、(1979)、(1949)
37. 挪威、(1979)、(1948)
38. 法國、(1981)、(1977)
39. 荷蘭、(1982)、(1952)
40. 德國、(1987)、(1950)


大家來看看這份統計報告
圖一:故意殺人發生率

各位可以發現,故意殺人發生率比較高的
全是那些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
特別是罪惡城市-殺人犯的天堂-->美國

圖二:全般刑案發生率

同樣的,那些高犯罪率的國家,也幾乎都是已廢除死刑的國家


當然,可能又會有人質疑這份報告的真實性
所以我要強調,這份數據是根據ICPO(國際刑警組織)、FBI、日本警視廳的資料所編製

資料來源:警政署-->統計資料-->專題分析

檔案如下(pdf檔)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33486&ctNode=11398&mp=1
彼高麗者,邊夷賤類,不足待以仁義,不可責以常禮。《舊唐書列傳第十六》
小田0216 wrote:
昨天我在聯合新聞網有...(恕刪)


那邊有那些人權團體的li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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