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3聯單開箱文

Petruchio wrote:
第一 這事一開始並...(恕刪)


Petruchio大,不必錯愕
這社會就是你告人,人告你不是嗎
只要行的正,又何必怕別人來告
人家也有必要防守的啊(其他的必要動作),難道傻傻的等你攻擊,這是必然的,OK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跟幻想文這麼認真作什...(恕刪)


巴比Q我們和好好嗎




stray1027 wrote:
現在是要選(____)...(恕刪)


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
edward3019 wrote:
Petruchio大,不必錯愕
這社會就是你告人,人告你不是嗎
只要行的正,又何必怕別人來告
人家也有必要防守的啊,這是必然的..(恕刪)


你講的對

但是如果在道歉的同時

說要告我

就是兩回事了

而且

他希望 我不要告它

俺可沒說 他不能告我

kshs22 wrote:
我猜警察這麼怕事, 一定會受理報案
讓檢察官去決定要不要起訴

猜對有獎品嗎?
PS.我不要泰國妹.... ...(恕刪)


沒問題......送你一張地檢署傳票!!!!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kshs22 wrote:
因為網友都挺被告, ...(恕刪)


因為吃醋嗎?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不要哪一天給網友
結果被網友告....

建議01把這個符號去掉。


RUN3042 wrote:
不知道哪位師公的見解...(恕刪)


沒事,如果因此讓你不爽,就當我話太多,我fade out,話不投機三句多
kshs22 wrote:
小弟我又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如果有個神經病指著網友A的留言: 這位大大你的車很棒喔, 請問在哪買的, 多少錢?
然後神經病跟警察說, 我覺得這個人在諷刺我亂花錢, 我要告他妨害我的名譽!!


正常人一看都知道這是故意找麻煩
即使如此, 警察也非受理不可, 然後發文給01調基本資料, 再把網友A找來做筆錄嗎?


古語有云,微罪不舉,所以故意找麻煩會比不舉還嚴重,會爛掉!!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下次來個地檢署傳票的開箱文吧

看是列入他字案還是偵字案
mtsui wrote:
不要哪一天給網友結果...(恕刪)


那就把它推給01我不小心按到

哈哈 離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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